“双十一”先涨再降仅优惠两毛八!知名羽绒服品牌上热搜,各方回应……

今年“双十一”,“先涨价后降价”话题再度成为大众的关注焦点,而这一次,国民羽绒服品牌波司登站在了风口浪尖。

据澎湃新闻,一位来自上海的市民李女士爆料,其原计划在波司登旗舰店购买的一件羽绒服,9月份平台券后价为979.28元,“双十一”预售期间前述产品价格骤升至1349元,而在领完券后价格为979元,仅比9月份便宜0.28元。

价值近千元的产品,“双十一”价格较平日仅便宜不足1元,“大促”诚意遭受市场质疑。

事后,波司登官方客服就此事做出回应,并不清楚店铺为什么涨价,每个店铺活动力度不一样,价格都是会变化的,但服装价格不超过吊牌价都是合理的。

事实上,“双十一”期间商家“先涨后降”的价格套路并不鲜见。此前,就曾有网友反映,10月18日的时候她购物车里的某款羽绒服售价是269元,到了10月19日就变成330元,10月31日再次查询同款羽绒服的价格,活动价已经变为425元。

针对平台商家“先涨后降”问题,淘宝官方客服向记者表示,平台会对报名参加大促活动的商品价格进行监控,若发现商家为开展大促活动故意涨价,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平台将对活动商品进行清退处理并对商家采取警告、扣分等相应处罚。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向记者表示,信息不对称导致“双十一”定价问题屡见不鲜,消费者可以以消费行为引导价格竞争,其一是集中化的议价能力,以团购方式来以量换价,其二是信息共享,诸如波司登没有降价,就把这个信息分享出去,以顾客自己的选择来赏善罚恶。

以此次报道出来的波司登先涨价后降价的促销套路为例,商家先涨价后降价,以制造降价假象,是典型的不诚信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可能构成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同时,《价格法》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经营者有此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全国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双十一”网络促销经营活动的工作提示》,其中专门提到严格规范促销行为。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

双十一小贴士

综合自澎湃新闻、证券日报、@人民日报、老板联播

来源: 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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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标签:羽绒服   客服   经营者   所得   知名   消费者   商家   品牌   商品   价格   平台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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