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澄清“被贾跃亭起诉”:一次乌龙事件

中新经纬11月7日电 7日,针对贾跃亭起诉乐视,乐视视频微博发布说明称,这是一次乌龙事件。

在说明中,乐视视频澄清,贾跃亭从未起诉乐视,包含乐视网和乐融致新及其所有下属企业,“这是一次乌龙事件,且事件中的公司主体与‘乐视’已无关联。

来源:乐视视频微博

据乐视视频介绍,目前仍在使用“乐视”品牌持续经营的公司,主要是围绕乐视网和乐融致新两家经营主体,去年宣布涨薪、今年回应“员工不加班无996”的,也正是这两家主体。

说明还称,乐视系公司众多,公司名称以“乐视”开头的就有数百家,而外界通常笼统称为“乐视”或“乐视系”公司。但实际上,乐视控股、乐视移动等公司与乐视网和乐融致新已没有实质关联和业务往来,也从不直接简称为“乐视”或使用“le”“letv”品牌商标。

中新经纬注意到,乐视视频发布的这则说明,最后的落款是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此外,乐视视频还回应“乐视靠《甄嬛传》养老”称,2021年《甄嬛传》带来的会员收益仅占乐视网母公司总收益的5%;自2022年11月30日起,《芈月传》将回归在乐视视频独播。(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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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乌龙   和乐   事件   股份有限公司   经纬   主体   收益   品牌   公司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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