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姚明NBA首秀20周年之日!
TA记者撰文回忆姚明新秀赛季!
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在他(姚明)被选中的那年,中国的新规定是任何一个在NBA打球的中国球员都要把一半的收入——包括工资和代言收入等——上交给中国篮协等部门(CBA)。”
事实上,在当时中国运动员上缴收入的并不止姚明一人,他们中很多人收入不全归个人,需要向培养他们的机构缴纳一定的数额。
例如2010年时就有报道称,中国网球运动员李娜、郑洁等人需按照规定向网管中心上缴参加比赛所得奖金的8%。不过网管中心表示大部分人并没有缴这笔钱,并且他们并没有硬性要求具体数额,都是让运动员自行填报的。
中国篮协在姚明的收入上,最初的设想是每年抽走50%,但在被媒体曝光后,篮协“狮子大开口”的事情引起了轩然大波,经过了一系列的磋商之后,据媒体报道,最终达成的数额约为税后的3%-5%。
按这个比例计算,中国篮协每年有可能从姚明那里拿到210万-350万人民币。姚明自己在自传中也说:“最终他们只拿到了我收入中的小部分。”
有人认为,国家培养的,抽成可以理解!
但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完全不可取!
只感叹姚明那几年没有好好休息!
不然真的可以再打好几年!
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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