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东洋传了一个挺搞笑的习俗:人家日本有规定,离婚后的女人在离婚后300天内生的孩子都属于前夫的亲生孩子,当然也就由前夫负担生活照顾,小孩自然也是跟前夫姓氏……更搞笑的是 这个规定已经有一百多年了,难道百年老店都是这样来的吗[大笑][大笑]?
不得不承认日本是一个对孩子有爱,善待下一代的好国家[赞][赞]:300天内生孩子后俺特别好奇,他们去复婚吗?原生的一家三口不是更幸福,更快乐!
毫无疑问,怀孕的女人最美[我想静静]
显然孩子是无辜的,在东洋得到完美的体现:国家现在都鼓励生三胎了,有一个孩子是多金贵的事。
很正常300天就是孕期,如果离婚300天就生孩子肯定很有可能是前夫的,所以不能再婚是为了保护后面的丈夫
作者看看东方大国的法律,母亲再婚后,后父自动成为孩子的监护人:也许东洋的DNA检查费用太贵了吧…….。
怀孕的女人最美
很正常,有的女人偷了人又不肯给孩子做DNA,这是个人自由你又不能强迫她,所以只能用推论:一定时间内出生的孩子可能是前夫/情人的。只不过中国一般叫做:“按常理推论”。日本则是把这个常理推论写成了法律依据而已
[狗头]离婚三个月冷静期和这有啥区别
离婚三个月的冷静期是靠叭叭叭冷静。这个一百天是靠不住的叭叭叭冷静,完全相反好不好[奸笑]
责任归属问题,我们大人思维考虑孩子归属权,孩子物化。人家判定的是谁照顾孩子的问题,这样比较人性化,保护了孩子。
如果结婚了发现怀的是前夫的,堕胎是女性权利,改变了现状。现任丈夫不能提出取消婚姻怎么办,而且这种案例太少估计民众也不是很在意
这跟DNA不冲突吧,不验DNA的情况下按此推定。
这个规定也不奇怪吧。总比很多人离婚结婚都在同一天好吧。
还是我们国家开放,有的人离婚几天又结婚了
一个孩子的法律父母和生物学父母是有区别的
他们认为,婚内责任:不受身体变化而免除,冤枉和保护都是男的。
怀孕的女人最美
有没有可能人家说的是在没有做DNA的情况下
婚内生的孩子也都自动推定生父是丈夫,但是不做DNA谁敢100%确认头上没有绿?
这是最大限度保障儿童的权利,不是中国这种dna检测出来不是亲生的男性就理所当然弃养
全面了解情况后再提出问题!否则就是BB
这是明治时期制定的,那时候我们还是清朝末年,哪有什么dna检测,自然只能用推定了。
页面更新: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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