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允许在上海、重庆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

国务院10月8日发布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同意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在相关省市暂时调整实施《旅行社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允许在上海市、重庆市设立并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在重庆市、天津市、海南省,放宽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准入。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08

标签:台湾地区   国务院   海南省   旅行社   重庆市   天津市   即日   海南   行政法规   重庆   外商投资   单位   业务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08-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3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