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超额完成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指标

近日,国家能源局通报了2021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结果,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指标达到26.7%、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指标达到17.9%,分别高出国家下达我省消纳指标1.7和2.9个百分点。非水电消纳权重同比增加4.3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考核省份排名第4位。风电2021年实际利用率达到97.7%,比2020年提高1个百分点,光伏发电2021年实际利用率达到98%,比2020年提高0.9个百分点,双双超过国家要求的95%利用率。

近年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大力实施陕西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国家3个可再生能源基地和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促进抽水蓄能产业规模化发展,稳妥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项目建设,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装机规模、利用水平等迈上新台阶,为促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我省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2973万千瓦(其中:水电356万千瓦、风电1159万千瓦、光伏发电1403万千瓦、生物质55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量37.8%,发电量约占全省1/6。

文: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关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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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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