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多拉多禁赛12个月 罚款20万人民币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公布对多拉多处罚: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四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一、对河南嵩山龙门足球俱乐部队9号球员恩里克·多拉多予以停赛12个月;二、罚款人民币20万元。

来源: 人民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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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3

标签:多拉   足协   嵩山   球员   河南   中国足球   龙门   中国   纪律   足球俱乐部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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