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的钱可以用来为成长买单-故事场景下带你读懂《民法典》

01、生活场景带入:

悠扬的小提琴声突然在安静的办公室里响起,小明爸爸简直陶醉在了梁祝的凄美旋律中,这是二婚的新婚妻子给他下载的手机铃声,每每都令他心动不已。

慢慢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就在看到来电显示的那一瞬间,所有的浪漫全都烟消云散了。儿子的班主任来电话了!小明爸爸接起电话,声音都不自觉地紧绷起来,倒不是老师有多么可拍,主要是因为他那个宝贝儿子天天给他惹祸,真真是让他承受不起呀!

“徐老师,您好!啊?唉!哦!好的好的!我这就过去!”完了!他那个冤家儿子果然又惹祸了,把同学的眼睛打伤了,直接把同学整到医院去了!

小明爸爸马不停蹄赶到医院,还没站稳当,老师的语重心长,儿子同学的家长的愤怒谴责,都统统抛了过来,小明爸爸只有不停地点头、认错。最后的最后,同学的家长把一叠医院缴费单据塞到了小明爸爸怀里,并给了一个赔偿转账的截止日期,这场无比煎熬的再教育才终于算是结束了。

目送着老师和同学的家长在医院长长的楼道尽头消失不见了,小明爸爸这才忙低头查看医院缴费单。我的个乖乖呀!想到医药费和检查费会很多,没想到会这么多!足足有万把块钱呀!唉!

“你们不能动这张卡里的钱,这是我姐生前一再嘱咐的。卡里的钱可是要留给小明以后出国留学用的。你这个当爸爸的,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在外面打伤人,你理所应当地负责赔偿。”小明的小姨站在家门口,尖锐的声音有着能穿透一切的魔力。

小明爸爸刚从小明的母亲生前留给小明的银行卡里转了钱给同学的家长,小明的小姨就不知从哪里得到了消息,找上了门。她已经站在楼道里,指责和哭诉了好一阵子了。小明的爸爸听着门外的声音,那是一个敢怒不敢言呀,只能坐在沙发里发狠地揪着自己本来就所剩不多的头发。

02、《民法典》相关条文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 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故事中,小明的亲生母亲去世前,给小明留下了一笔钱。小明作为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同学受伤,应该先从其本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所以,小明爸爸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如果小明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剩余部分由小明爸爸和继母用其家庭财产赔偿。这在法律上被称为“完全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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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标签:卡里   民法典   监护人   买单   民事   行为能力   财产   场景   爸爸   儿子   家长   同学   孩子   医院   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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