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国际油价触及调控上限后实施阶段性价格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为减轻下游用户和消费者负担,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经国务院同意,当国际油价超过每桶130美元调控上限后,国内成品油价格短期内(不超过两个月)不再上调,后续如国际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调控上限的时间累计超过两个月,将提前明确有关政策措施。
我国石油外采比例超过70%,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国内成品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成品油调价日前10个工作日的平均价格)变动,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国际油价超过每桶130美元调控上限后,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为保护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障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将由中央财政对炼油企业给予阶段性价格补贴。根据《通知》,补贴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以10个工作日(与成品油调价窗口期相对应)为一个周期计算,补贴标准为该周期内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应调未调金额。补贴数量为炼油企业在周期内汽、柴油实际销售量,以企业缴纳消费税的汽、柴油实际销售量为准计算。
今年以来国际油价上涨较快,目前处在每桶100-120美元之间,我国年内成品油调价呈现出“十涨二跌零搁浅”的格局。国际油价触及调控上限后实施阶段性价格补贴,对于保障成品油安全稳定供应,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合理引导预期都具有重要作用。油价补贴涉及实体经济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必须将好事办好,将政策落实落细。
记者:熊丽
监制:乔申颖
责编:张倩
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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