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警示)注意!!!
根据国家食源性疾病暴发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显示,2011年-2019年我国共发生食源性甲醇中毒事件31起,257人发病,47人死亡,病死率为18.3%。
关于误饮“醇基燃料”的风险警示
(一)对购买使用的醇基燃料要做好“醇基燃料,严禁饮用”“有毒燃料,不可食用”等醒目标签标识,指定专人管理,专门存放,严禁同食用酒精、散装白酒等食品混合存放,严防误将醇基燃料当白酒饮用。
(二)各乡镇(街道)对农村集体聚餐中白酒、醇基燃料等使用进行宣传指导,引导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从正规渠道购买饮用白酒,做好勿过量饮酒宣传,谨防酒精中毒等事件发生。避免在农村集体聚餐中使用醇基液体燃料,严防因误食引发的中毒事件发生。
(三)严禁非法采购、贮存和使用甲醛、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消费者购买白酒要通过合法渠道并索要票据,要慎重购买散装白酒,饮酒后若出现身体不适须及时就医治疗。
(四)若发现白酒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务必及时拨打“88900000”“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食安,方能心安,
希望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食物,
以防误服有害液体发生中毒事件。
来源: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纳溪发布、金华开发区市场监管
编辑:珠海市场监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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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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