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拟规定: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22日,科学技术部下发关于公开征求《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根据《实施细则》,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实施细则》拟规定,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尊重人类遗传资源提供者的隐私权,事先取得知情同意,确保提供者健康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和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必须由我国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企业开展。境外组织、个人及其设立或者实际控制的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采集、保藏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中国新闻网)

科技部拟规定:不得向境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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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9

标签:境外   科技部   遗传物质   人类   我国   资源   提供者   实施细则   境内   组织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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