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烟草广告

【CNMO新闻】近些年,烟草、槟榔、电子烟生意越来越火爆,许多年轻人看了一些互联网广告后,迫不及待的想去尝试这些所谓的“新花样”。此前,相关部门已经严厉禁止各大企业发布槟榔、电子烟广告。11月26日,CNMO了解到市场监管总局又发布了一则《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烟草广告

烟草

详细来看,《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谈到了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烟草的广告发布。简单来说就是互联网企业不可以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可以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也就是说我们大概率是不会在互联网平台上再看到一些烟草广告了。

CNMO认为,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非常好,这帮助了很多没有自制力的大学生群里。此前,就是因为电子烟和槟榔的广告太多了,导致许多年轻人盲目尝试,最后导致这个行业出现了“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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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4

标签:市场监管   烟草   总局   广告   处方药   征求意见   此前   管理办法   年轻人   药品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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