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薪酬纳税方式有变,到手可能相差上万元

纳税,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将税收投入到公共事业之中,完善基础建设,带动经济发展,进而让老百姓们过上更好的生活。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积极纳税,也是在服务我们自己。

明年1月1日起,薪酬纳税方式有变,到手可能相差上万元

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接触最多的,无疑还是个人所得税。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起源于1980年,按照当时的标准,起征点为800元,而当时的职工平均薪资仅为60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个人所得税主要针对“富人群体”。800元的起征标准,一直延续了26年,直至2006年,个税起征点才提高到1600元。2018年,是个税起征点最后一次上调,上调至5000元。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物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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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所有的收入所得,均需按照个人所得税计税,大家也早已习以为常。不过自明年起,我们的年终奖在征税方式上,将出现一定的变化。2018年底,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年终奖,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可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可按照月度税率表单独计算纳税,具体计算标准为:应纳税额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简单来说,在明年1月1日之前下发的年终奖,可选择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两种方式进行计税,而在明年1月1日之后,将统一采取合并计税方式,那么具体来看,两种计税方式会导致那些不同呢?

明年1月1日起,薪酬纳税方式有变,到手可能相差上万元

假设李先生在扣除个人免征额度及五险一金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20万元,年终奖为3万元。按照单独计税方式来计算的话,3万元年终奖应缴纳税额900元;而如果按照合并计税方式来计算的话,应缴纳税额6000元,两者相差5100元。

假设张先生在扣除个人免征额度及五险一金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为10万元,年终奖为15万元。按照单独计税方式来计算的话,收入及年终奖应缴纳税额38380元;而如果按照合并计税方式来计算的话,收入及年终奖应缴纳税额48590元,两者相差10210元。从计算结果可以看出,对于收入高于年终奖的人群来说,单独计税的方式更为合适,而对于年终奖收入更高的人群来说,还是应该选择合并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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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改革的原因,也不难理解。不论是工资,还是年终奖,都属于工作性收入,两者本质相同。同样是劳动所得,同样是工作性收入,却因发放形式不同而导致需要缴纳的个税不同。出于公平起见,避免工资机构所造成的税负不公平现象,未来将统一采取综合计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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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如果你的年终奖高于工资的话,最好尽快考虑和公司商讨能否在年底前下发年终奖。改革之后,大家到手的年终奖是变高还是变低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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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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