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编辑 柳树梢
9月3日至4日,拥有3300多万粉丝的网红博雅因为旗下公司涉税处罚再次冲上热搜,公开的税务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她实际控制的两家文化传媒公司今年7月相隔20天先后被罚195.88万元和151.82万元,两笔罚款合计约347.7万元,到了9月2日其账号仍在正常直播。

更值得注意的是,两家公司被处罚后都把原来带有“博雅”字号的名称改掉了,但从公开工商信息来看,公司更名并不等于法律主体和实际控制关系自动消失,其中长治市大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仍由李博雅持股99%,所以我认为,换掉招牌可以改变外观,却改变不了已经形成的纳税义务和处罚记录。

这两家公司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很典型,包括账簿少列收入、虚假纳税申报、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以及账簿管理不规范,其中一家仅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就涉及330余万元,这说明今天税务部门盯的早就不只是主播本人报了多少税,而是主播、公司、资金账户和代扣代缴责任整条链条。

今年7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集中曝光了一批网红和网店偷税案件,其中许静婉从2021年至2023年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税费313.45万元,最后连同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一共被追缴631.96万元,这个案例几乎把主播偷税最常见的两种办法一次演示全了。

税务人员为什么能发现问题也很有意思,许静婉多个平台粉丝合计超过600万,直播间商品销量并不低,但名下相关网店长期出现零申报或者极低申报,税务部门再把平台经营数据、银行流水和第三方支付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很快就发现大量销售收入最终进入了她的私人账户,我认为现在还迷信私卡收钱查不到,已经明显跟不上监管方式了。

做知识付费的王仲焘套路则更加绕,他销售商业IP孵化、短视频制作等课程,却设立缺乏实际经营条件的企业,将本应按照相应性质申报的个人收入进行转换,同时还有直播打赏等收入进入私人账户后没有依法申报,2020年至2023年少缴税费119.61万元,最终被追缴加罚231.6万元。

在我看来,这类所谓税务筹划和真正合法的税务筹划差别非常大,合法筹划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选择经营结构,而把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主体拿来改变收入性质、把真实收入藏进私人账户、甚至经营红火却长期零申报,本质上已经不是省税技巧,而是在主动制造账面和真实经营之间的巨大反差。

同样在7月10日公布的陈旭案件里,税务部门发现其关联公司之间三年存在长期、单向、频繁的大额开票记录,再结合主播个人收入和申报情况进行核查,最终认定其通过转换收入性质和虚假申报少缴税费167.46万元,连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追缴308.69万元。

郭晓峰的案例更有冲击力,他拥有约240万粉丝,橱窗商品累计销量达到百万单级别,但2021年至2024年缴纳的税款合计只有1.35万元,税务部门后来核实其少申报收入359.28万元并少缴税费97.74万元,最终追缴加罚210.9万元,我认为这种“经营规模很大、纳税数字却小得反常”的数据错位,本身就是最明显的风险信号。

宁波主播汪一芳的情况也是如此,她从事服装直播和医美咨询引流,却通过私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虚假申报,2020年至2023年少缴税费108.55万元,最终被追缴加罚185.37万元,而税务部门披露的检查起点之一正是其拥有近百万粉丝却长期申报收入明显偏低。

所以我认为,主播行业现在出现了一个非常现实的变化,过去有人觉得互联网收入碎片化、平台多、银行卡多、佣金和打赏来源复杂,所以只要把钱拆开走就不容易被发现,但今天恰恰相反,平台成交、佣金结算、银行流水、企业开票和纳税申报都是可以相互印证的数据,流量越大留下的数据足迹反而越多。

真正改变游戏规则的,还不只是几个主播被罚,2025年国务院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后,网络商品销售、直播、教育培训、咨询、广告等平台都被纳入范围,平台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以及收入等涉税信息,这套制度到了2026年已经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

今年7月天津税务部门还专门公布了一批主播风险应对案例,税务机关通过大数据发现部分主播申报收入偏低后先进行提醒和辅导,有主播随后补缴16.19万元、27.52万元和41.39万元税款及滞纳金,这说明监管并不是发现一点问题就直接顶格处罚,但如果提示之后仍不整改,后面面对的就可能是正式稽查。

这一点我觉得尤其值得网红和MCN机构重视,因为过去很多所谓经验都是建立在信息不互通的基础上,平台看到销量却看不到完整纳税申报,税务机关看到申报却未必实时掌握平台经营规模,如今身份、收入、支付和申报数据逐渐形成对应关系,长期零申报、高流量低收入、多个私户收款这样的异常自然越来越显眼。

今年4月,拥有巨大网络影响力的探店网红白冰也被税务部门通报,2021年至2024年通过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税费911.18万元,最终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合计达到1891.24万元,从年初到9月接连出现的这些案例已经说明,监管对象早就不局限于某一种主播。

按照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不列或者少列收入、虚假申报造成少缴税款属于偷税,税务机关除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真正算经济账的话,为了少交一部分税把自己送进稽查程序,最后付出的成本往往远高于当初依法申报。

我认为这轮案件释放出的信号其实非常清楚,国家并不是针对谁粉丝多就查谁,而是在把平台经济逐步拉回与线下经营相同的税收规则里,你在线下开一家店要记账、申报、缴税,在网上一晚上卖几百万、收几十万打赏,同样不能因为钱经过平台、公司或者私人银行卡就自动变成监管之外的收入。

说到底,网红真正需要补的课已经不只是怎么涨粉、怎么带货、怎么做人设,而是收入到底属于什么性质、公司有没有真实业务、哪些税该代扣、私人账户能不能收经营款、平台收入有没有完整申报,在我看来,流量时代真正能够长期留下来的主播,最后拼的不会是谁最会钻规则空子,而是谁能把赚钱和合规同时做好。
参考资料:“千万粉丝网红博雅偷税漏税”登上热搜,名下关联公司被税务处罚347万,被罚后公司接连改名,本人昨日仍在直播,未出相关致歉、说明 2026-09-03 大皖新闻
更新时间:2026-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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