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好消息!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
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政策正式落地
缴存职工可依规提取公积金
用于自有住房装修改造
减轻家庭装修经济压力
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政策
不仅支持本人、配偶提取
还支持父母、子女代际互助提取
每套住房提取总额最高可提14.4万元
为帮助广大缴存职工清晰掌握办理规则
高效办结业务
小编整理了
申请条件
提取额度
所需资料
及核心注意事项
↓↓↓
一、政策要点
(一)可申请提取范围
1.在巴彦淖尔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及以上且账户状态为正常;
2.拥有自住住房所有权并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3.在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未被限制提取;
4.在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
(二)提取额度及频次
1.提取额度:提取金额以装修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为核算基数,提取标准为1000元/㎡,每套住房提取总额最高不超过14.4万元,以家庭为单位仅可提取一套自住住房装修费用并且不得超过缴存人个人账户余额;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同一套住房的,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核定的装修提取额度。
2.提取频次:同一套自住住房仅可办理一次装修提取;每名职工5年内仅可办理一次住房装修提取(含代际互助)。
二、提取所需资料
1.身份证明;
2.银行一类借记卡(中、农、工、建、邮、蒙商);
3.婚姻关系证明;
4.提取子女以及父母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同户籍户口簿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5.《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支取凭证》;
6.新式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备案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
三、注意事项
同一套自住住房仅可办理一次装修提取,提取权限绑定房屋物理权属,不随产权人变更而重置。(房屋发生二手房交易、产权过户后:原产权人未申请过装修提取的,新产权人符合条件可正常申请;原产权人已办理过装修提取的,后续所有产权人均不得再次申请。)
文字:许玉娇
视频:张敏
编辑:王婷
校对:乔鸿
初审:杨雅康
审核:吕园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
更新时间: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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