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有闽清人,请看过来!
生育就医、医保参保、学前教育费用全免
生育医疗“几乎全免”
2026年后出生的三孩家庭一次性再补1万元
三孩子女可自由选读县内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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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健康婚育、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进一步完善我县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近日,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闽清县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如何让群众生育养育安心贴心,让生育友好可感可及?此次,闽清县围绕婚恋、产检、分娩、补贴申领、托育服务、教育保障以及住房支持等各个环节,构建全链条保障体系,暖心护航育儿家庭,让生育更安心、养育更轻松、家庭更幸福!
婚育新风 文明相伴
破除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树立适龄婚育、夫妻共担的文明婚恋观。
每年至少开展2场、100人次的“工会有约·缘来是你”单身青年职工交友活动,搭建婚恋交友平台,创作传播美好家庭故事,让文明婚育新风浸润闽清。
全面落实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把好优生第一关。
超强生育政策支持
1、分娩、产检医保免自付
福州定点医院住院分娩:职工、居民医保范围内费用全免。
职工产检全免;居民产检一个妊娠期限额3000元内全免。
2、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同享生育待遇
已参保居民医保按女职工标准;未参保按居民医保标准享受。
3、育儿补贴真金白银
2025年1月1日起:闽清户籍3周岁以下婴幼儿,每孩每年3600元(每月300元),至其年满3周岁。
对202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并在我县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的三孩家庭,予以一次性发放1万元补贴。
4、医保、保险全支持
2026—2028年出生闽清婴幼儿,父母一方在闽清参保或有户籍,政府全额代缴居民医保。
为0—3岁三孩按年度购买爱心保险,保险费150元/年/人。
5、假期全面落实
婚假15天;女方产假158—180天;男方照顾假15天。
子女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
6、税收、救助优待
生育津贴、育儿补贴等免征个税;育儿补贴不计入低保、特困收入。
强化养育与住房保障
1、托育全覆盖
每个乡镇至少1个托育点,幼儿园开托班,发展家庭托育、邻里互助点。
2、普惠性托育机构补贴
公办托育:150元/月/人;民办托育:300元/月/人。
3、儿童医疗升级
深化与省立医院“深度融合、协同发展”紧密型合作关系,在县总医院开设儿童保健专病门诊,为言语障碍、多动及学习困难、孤独症、生长发育缓慢等相关患儿提供标准化、系统化的诊疗服务。
4、女性就业支持
生育女性再就业培训补贴500—3000元;孕期哺乳期可弹性/居家办公,不得降薪辞退。
5、闽清户籍合法生育家庭住房大优惠
公租房:三孩家庭公租房5年租金减免,每月最高减300元。
购房:在我县后续出台购房补助和保障政策时,二孩额外补1万,三孩额外补2万;无房或人均住房低于15㎡可申购保障房。
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提取、贷款额度按政策倾斜。
优质教育资源扩容
1、长幼随学+择校便利
二孩及以上优先普惠幼儿园;在学位具备空余的前提下,三孩家庭所有子女可自由选择就读县内初中和小学。
2、学前教育逐步免费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全免,从大班逐步扩至全体;民办参照公办同标准减免,公办幼儿园托班幼儿减免政策参照执行。
3、深化“双减”+课后服务
丰富兴趣社团,解决接送难题;推进城乡教育均衡,扩大优质资源覆盖。
实施说明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026年1月1日至本措施印发之日的期间内,相关的生育支持政策及措施参照本措施内容执行。本措施由闽清县卫生健康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本措施施行后,国家或省市有新规定的,从其新规。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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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 许永鑫整理
编辑 | 林钰颖 于雅
校对| 于雅
审核| 刘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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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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