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儋州监管分局26日公示一起银行业机构违法违规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原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及相关责任人员因多项违规事由被处罚。
经监管核查,涉案机构存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到位、案防工作不到位三项违法违规问题,监管部门对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一并追责。
本次行政处罚具体决定如下:对原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承接主体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罚款9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不同处罚:钟捷锦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符振球、江天伦、蒲德荣分别被给予警告。
本次处罚决定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儋州监管分局依法作出。
更新时间: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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