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梅河口市海龙实验幼儿园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显示,该幼儿园自2013年8月起,未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占用梅河口市第四中学国有农用地建设道路。2025年7月2日,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对此案立案调查。
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180平方米给梅河口市第四中学,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道路1001平方米;罚款:17,440.00元。
原文如下:




原文链接为:
http://www.mhk.gov.cn/jyhpt/zrzyj/tzgsgg/202605/t20260506_9580229.html
来源:梅河口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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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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