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觅科技一个月接连三次发声,直指网络谣言和网络水军→

一个月内,智能清洁领域头部企业追觅科技(Dreame)接连三次发声,直指网络谣言和网络水军,引发舆论关注。

图片源自追觅商城官网


3月6日,追觅科技首次发声直指“蹭热度式造谣”。@追觅监察部 在通报中公示了一起典型案例:自媒体账号“XX的资本江湖”运营者马某,为引流牟利,编造关于公司及创始人俞浩的企业业绩、经营目标、战略方向等虚假言论,传播误导性言论,刻意关联#追觅科技# #机器人# #内幕交易# #春晚# #韭菜#等话题词,强行蹭热度。事发后,该账号被全平台注销,当事人承认错误并致歉。

3月10日,追觅科技第二次发声揭示事态升级——已形成“有组织、有规模的网络水军产业链”。声明称,近期公司配合有关部门跨省调查发现,有水军组织以每条3元的报酬,雇佣在校学生,待业人员等群体,在未实际购买、使用相关品牌扫地机产品的情况下,批量编造虚假评论发布在追觅相关评论区,如“科沃斯T80s闭眼入!3000价位扫拖一体天花板~”等内容,意图通过控评、拉踩干扰消费者判断。

3月26日,追觅科技第三次发声将事态推向更严重层面——造谣者直接“冒充创始人本人”。有媒体报道,当天在多个社群传播的微信聊天截图中,显示一方聊天人贴出自己的大头照疑似“俞浩”,与另一方聊天记录中还有多次转账截图。声明称,追觅科技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进行报警处理,目前查获袁某等多人冒充俞浩网络身份,编造散播虚假信息,现均已被依法处理。

追觅科技回应称,对于恶意散布失实信息,蓄意抹黑公司及创始人声誉的行为,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图片源自微博账号@追觅监察部


这一事件也折射出此类企业共同面临的痛点,引发广泛关注。法治网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追觅科技了解相关情况,截至发稿前,尚未获得回应。

如果冒用他人网络身份、伪造聊天记录并散播虚假信息,可能涉嫌哪些罪名?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表示,冒用他人网络身份、伪造并散布不实信息,意图贬损他人的人格和名誉,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此外,若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标准,涉案行为仍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以拘留或罚款。

当企业遭遇网络水军有组织的造谣抹黑,又无法直接证明“谁是幕后黑手”的情况下,如何利用法律手段追究产业链上下游的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立梅在接受法治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及时启动刑事追责是破解“幕后难寻”的首要路径。企业应优先向公安机关报案,明确指控涉案罪名,借助刑事侦查的强制力穿透产业链。公安可通过网络侦查手段先锁定水军公司、MCN机构等实施主体,再基于实施主体提供的证据向上追溯幕后雇佣方,以共同犯罪追究黑公关产业链各主体的法律责任。此外,企业应强化电子取证存证意识,避免因证据灭失或被篡改影响追责进程;还可以向网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平台水军治理、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马丽红表示,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使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若查实网络水军的背后存在竞争对手指使或受益关系,则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图片源自公开报道


法治网记者经梳理发现,胖东来、比亚迪、蔚来、华为、小米等多家知名企业均遭受过网络谣言或网络水军攻击。后续,部分企业还进行公开悬赏线索或提起诉讼。

AI辅助生成图片


据业内人士透露,在此类涉企恶意造谣事件中,多数情况下,网络水军是“手”(执行),流量黑产是“工具”(辅助造假),而黑公关往往是“脑”(策划)。三者结合,就形成了从策划、生产到传播扩散的完整网络攻击黑色产业链。

对于如何更好构建协同共治的大格局,王立梅建议,治理网络黑产链的难点在于从“分散式立法”迈向“协同式治理”,为此,亟需构建多方协同、全流程治理的格局。一方面,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强化生态共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平台应加强信息内容管理,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置违法信息。在此基础上,平台应建立与监管部门联动的谣言快速处置机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线索核查与调取;同时,搭建AI谣言识别过滤系统,定向推送辟谣信息,激励企业主动辟谣,从传播环节阻断谣言扩散。

另一方面,推动专项行动长效化,健全协同治理执法机制。依托“清朗”“净网”“护网”等专项行动,持续实现常态化、机制化运行。具体包括:以技术赋能执法,完善网络谣言实时监测,构建内容识别、舆情监测、应急响应一体化的防控链条;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同协作,依托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联合行业协会形成共治合力;针对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等高发行业,采取标注警示、支持辟谣、加强权威信息传播等措施,及时阻断谣言流通。

此外,涉企网络谣言对企业声誉的损害往往是间接的、长期的,直接经济损失难以精确计算,举证难、损失量化难也可能影响企业主张高额赔偿。

马丽红还建议,企业可提交舆情报告、销量下滑数据、维权成本、第三方评估报告证明损失,法院通常会结合传播范围、恶意程度、行业影响酌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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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网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王佳茹

编辑|李梦珠

【版权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法治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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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7

标签:科技   水军   网络   谣言   法治   信息   企业   产业链   虚假   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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