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1日,《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渠县通过集中宣讲、入户宣传、承诺践诺、法治开放日等多项举措,推动“依法带娃”常态化、规范化、具体化,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一大早,渠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的干警走进渠南街道万兴社区,向辖区市民代表及未成年子女开展《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借助检察开放日契机,组织学生参观检察院法治教育走廊,现场开展法治科普宣讲。活动现场,干警还与部分家长签订《家庭教育承诺书》,将监护责任落到纸上、印在心上,推动“依法带娃”理念落地见效。

渠县市民 王俊竹:我将按照承诺内容行动,不仅要做到,还要做好,做到带娃也要依法。因为,我签了承诺书就有责任、就有义务,推动“依法带娃”落地。

家庭教育从来都不是私事、小事,而是一种法定责任、社会大事。《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厘清家庭育人边界,当遇到家暴、监护缺位等情况时,相关部门会联动保护。渠县通过社区普法宣讲、检察开放日参观、家庭教育指导课、签订家庭教育承诺书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破除部分群众“读书靠学校、带娃靠老人”的固有认知,引导广大监护人读懂法规、认清责任、学会科学育人,推动“依法带娃”落地生根。

渠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 陈露:《条例》实施以后,检察机关将持续健全与家庭、学校、妇联等多方联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依托开放日、集中宣传、入户宣讲、观看法治走廊等载体,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监护人树立科学育人理念,补齐留守家庭的教育短板,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同向发力,真正实现依法带娃、科学育娃,真正让这部《条例》成为我们生活中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网。

渠县融媒:王璐 谭添(实习)
更新时间:2026-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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