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月 10 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印发《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推出 8 项公积金使用优化措施,精准支持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政将于202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2 年。
此次新政核心亮点为大幅上调贷款最高限额,减负效应显著。调整后,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 120 万元提高至150 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 150 万元提升至200 万元,切实降低市民购房资金压力。
多场景额度上浮政策同步加码,支持优质住房与现房消费。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贷款额度上浮 20%;购买 “两智一全” 改善型住宅或现房销售商品房,额度上浮 50%,上浮比例不叠加,按最高标准执行。
首套房认定标准进一步放宽,全国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即算首套,不看过往贷款次数,惠及更多刚需群体。同时,新政首次支持购买备案现售产权公寓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不低于 30%,最长贷款 30 年。
提取范围也迎来扩容,新增可提取公积金支付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扩大家庭互助使用范围,直系亲属可在购房、还贷等场景互助提取,进一步盘活公积金沉淀资金。
政策执行遵循 “新老划断” 原则,6 月 1 日(含)后受理的贷款、提取申请按新政执行。此次公积金新政,既为刚需家庭减负,也为改善型需求赋能,将有效提振市场信心,推动苏州住房市场提质增效、平稳向好发展。
更新时间:2026-05-12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61893.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