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明发文道歉:已去接受处罚,作为父亲,深感愧疚

【来源:北京青年报】

4月4日,黄晓明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三张照片,并配文:和儿子一起春日骑行,趁着好天气,大家要多出门走走,每天都有好心情。

照片中,他本人骑着共享单车,9岁儿子骑着儿童自行车,二人在人行道前 击掌、合影, 画面温馨自然 。

然而不少网友在评论区指出该行为不妥:温馨是真的,但9岁娃不能骑车上路也是真的。

据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须年满12周岁。

目前,黄晓明微博账号已看不到该博文。

4月5日,黄晓明发文致歉:

大家好,我是黄晓明。 今天我必须为自己的疏忽郑重道歉。

昨日正值假期,我和小朋友也趁着春光户外骑行,本意是享受大自然,却在网友提示下才知道,自己忽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驾驶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的规定, 对此我深感愧疚。 作为父亲,我本该以身作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与遵守法规放在首位。

借此机会,也想和所有家长朋友们共勉: 孩子学会骑车不等于可以上路,交通安全容不得半分疏忽,遵守法规才是对孩子最好的保护。 再次为我的错误向大家致歉,未来我一定会更加严谨。

我已经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但还在假期,工作人员建议节后过来,所以我会在上班时间再到相关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和批评教育,再次感谢大家的监督和提醒。

来源 | 潮新闻·钱江晚报

编辑 | 杜小溪

监制 | 柳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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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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