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适龄幼儿合法权益,让幼儿在规范、放心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有关规定,锡林浩特市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主城区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2.5倍,伙食费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2倍。《关于调整学前教育幼儿保教费标准的通知》,一类幼儿园每生每月280元,二类幼儿园每生每月240元,其他类幼儿园每生每月200元。按照以上要求,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应每生每月在600—700元;民办幼儿园伙食费不超过每生每天30元。
幼儿园不得开设或变相开设教授小学课程内容的“学前班”“幼小衔接班”“能力提升班”“思维训练班”等;不得向家长跨学期收费;不得以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组织或参与竞赛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幼儿表演、竞赛等活动;禁止以“特长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不在本次公示名单范围内的幼儿园均属违规办园,幼儿入园后基本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为了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请广大家长选择名单内的民办幼儿园。
监督举报电话:
0479-8213686
0479-8212779


来源:锡林浩特市教育微信公众号
更新时间: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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