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里头宫殿区(2010~2018)》

中国田野考古报告集考古学专刊丁种第一二五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编著

二里头遗址拍照(上为南)

二里头遗址2018年影像图

根据研究,二里头遗址的二里头文化遗存绝对年代大致为公元前1750~前1530年;当时的气候温暖湿润,居民在土质肥沃、距离邙山不远、濒临伊洛河的二级阶地上建立居住地;当时人的健康状况似乎较好,可能存在人口流动的现象;可持续发展的多品种农业生产已经成为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多品种的家畜饲养保证了肉食来源,可能还存在从外地输入家养动物及对绵羊进行次级开发的行为;当时的专业化分工明确,已经能够依据石器的功能特征选择合适的石材制作石器;陶器的规模化生产进一步稳定,出现礼制或贵族专用的陶器生产部门;获取制作铜器资源的产业链已经形成;制作铜器和玉器的专门性技术更加完善,可以进行规模化生产且为贵族专用;出现具备规范化特征的制骨技术等。科技考古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为认识二里头遗址各个时期的绝对年代、自然环境特征、人类体质特征、人类多种生存活动及生产行为特征等提供了重要支撑。

2015年秋季工作人员合影

基于上述情况,在2010年开始新一轮工作之初,我们将田野工作的目标确定为:继续探索二里头遗址的地下遗存分布情况,深入推进对二里头都邑聚落的构成要素、布局结构、功能分区以及历时性变化的剖析;了解当时的环境、人地关系、技术水平、社会及经济形态等问题;整合历年钻探、发掘资料,建立二里头遗址考古GIS系统。

由于晚期遗迹破坏或出于遗址保护的需要,过去我们对遗址早期聚落形态,尤其是宫殿区的布局情况了解相对有限。2001年发掘2号基址的过程中,我们在宫殿区内发现了1座被晚期遗迹破坏较严重的二里头文化早期大型建筑基址(即3号基址);次年又在追寻3号基址及相关遗迹的过程中,发现与之同时期的1座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即5号基址)。但彼时发掘仅大致确定了5号基址的1处夯土、1段墙基及4个柱坑。

结合已有发现及缺憾,并配合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二里头遗址保护展示工程的开展,我们将新一轮田野工作的重点确定为:进一步了解二里头文化早期大型夯土建筑的形制、性质以及宫殿区早期布局,以管窥早期聚落建设与大型工程规划情况。2010~2018年间,我们围绕3号基址、5号基址所在的宫殿区东部及北部展开田野工作,将区域系统勘探与重点解剖发掘相结合,同时开展广泛的多学科合作,且合作贯穿本阶段工作的全程。

· · · 二、精彩试读 · · ·

宫殿区探索的新成果

(一)宫城布局

二里头文化二期时“井”字形道路系统所规划的“九宫格”式的都邑整体布局、大型夯土建筑的方向,则延续至二里头文化三、四期。但到了二里头文化三期,二里头都邑的宫城从无到有,宫殿区东路新建了单体又成组、具有中轴线规划的2号、4号基址;西路建筑则平地起建了1号宫殿。5号基址的完整揭露与此前3号基址的发现证明,二里头文化二期宫城内部已有了不同于三、四期的布局规划。

5号基址位于3号建筑基址西侧,前者第四进院落主体建筑的纵中线与后者中院主体建筑北墙基本成一线。二者东西并列、相距约10米,隔以南北向通道和木构暗渠。由于晚期堆积破坏,通道处是否有沟通两组建筑的东西向门道暂不可知。目前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二里头文化二期时5号基址与3号基址共存于宫殿区东部,共同构成这一时期的宫室建筑群。新近的发现表明,5号建筑西侧仍有多座大规模的建筑基址,其时代、结构与5号、3号基址相近。因此,不排除二里头文化二期的宫城其他区域也有其他建筑遗存,这一时期的宫城布局仍有待进一步探索,至于二里头文化二、三期宫城布局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有学者推测可能是统治阶层内部的规划理念和政治理念发生变化的反映。也有学者基于考古学文化“中期质变”的认识,认为二里头文化一、二期属于夏文化,三、四期属于商文化。倘若如此,二里头都邑宫城布局在二、三期之际的转变,则可以解释为人群更迭的结果。从当前的发掘成果来看,5号基址在二里头文化二期晚段,第三、四进院落主体建筑局部被破坏,第四进院落庭院东南局部还被二里头文化二期晚段地层堆积叠压。然而,此时建筑组大部未遭受毁灭性破坏,保持着相对完整的空间功能,且相关的水井、窖穴、道路也延续至二期晚段甚至三期。由此判断,使用5号基址的人群应当具有延续性,宫城内人群是否发生大的变化证据尚不充分。

(二)宫室制度

5号基址修建于二里头文化二期早段,最迟于二里头文化三期早段时已局部废弃。其布局清晰,是目前所知年代最早、保存最好的多进院落大型夯土基址,是中国后世多院落宫室建筑的源头。其与3号基址相似的这种多进院落、院内有贵族墓葬的格局,构成了二里头文化早期宫室建筑的代表。5号基址外围存在向外延伸、踩踏频繁的道路,未发现围墙或围廊,建筑空

间开放、通达性较强。二里头文化晚期,宫殿区外围出现城墙,形成宫城,以1、2号基址为代表的外围有围墙和廊庑、院内无同时期贵族墓葬、封闭性更强的四合院式宫室建筑,以及以4、7、8号基址为代表的单体夯土台基式宫室建筑,与二里头文化二期的宫室制度有较大差别。

5号基址的建筑格局上承龙山时期的排房式建筑,但从目前的发现看来,其并未对此后的商代宫室建筑产生直接影响。相反,二里头文化三期兴起的1、2、4号基址却与商代宫室建筑有着密切联系。商代宫殿建筑单元与1、2号基址相仿,均是由主殿与廊庑组合而成,可视为商代宫殿形式的雏形。此外,1、2、4号建筑拥有共同的南北轴线,为功能不同的建筑组,也与商代宫殿建筑东西成排、南北成列的布局结构相近。

然而,在进行上述宫室制度的比较时,尤需注意以下问题:此前发现的1、2、4号建筑基址,学者根据其主殿、广场宽阔威严、空间封闭性较强等特征,推测它们分别属于社宫、宗庙、典礼仪式建筑。本次发现的5号基址则以多室连间的排房式建筑为主体,形制相对单一,每排房室数量2~5间,面积大小适中。基址的庭院内存有较多生活类遗存,包括窖穴、水井等遗迹,以及大量陶罐、陶盆、陶鼎等生活用器。虽然各进院落都设有庭院,但与同一时期的3号基址相比,庭院面积明显较小。结合基址所在位置推测,其或为高等级贵族生活场所。鉴于此,在比较3、5号基址与1、2、4号基址所代表的二里头遗址早、晚两个时期的宫室制度时,应考虑建筑性质的差异。

本文由何司阳、雷英摘自《二里头宫殿区(2010~201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 编著. 北京:科学出版社,2026. 1)第一章、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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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8

标签:历史   宫殿   基址   建筑   宫室   文化   遗址   夯土   布局   院落   商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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