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9月1日起施行

8月14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及贯彻实施情况。《条例》共30条,涵盖家庭责任、政府推动、社会协同、学校指导等内容,已于7月29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阖介绍,《条例》立足四川实际,将家庭教育内容细化为理想信念、道德品质、身心健康、安全教育、劳动观念、网络使用、性别教育等十二个方面。对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相关单位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以刚性约束压实家长主体责任。凝聚社会合力方面,支持将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优良家风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关爱等内容纳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家庭教育严重失职、失能的家庭建立预警及救济制度;教育、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为遭受学生欺凌、家庭暴力、性侵害等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

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蒲永高介绍,自2024年起,社会委汇聚省妇联、教育厅、民政厅等部门力量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学校、家长及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社会委将跟进监督《条例》施行。

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一级巡视员杨卉在发布会上表示,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论述为遵循,以贯彻落实《四川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为契机,聚焦家庭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廉洁文化进万家”等主题实践;推动《条例》纳入四川“九五”普法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服务站点,组建专家智库,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针对四川地域广阔、人口众多、民族多元的实际情况,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将以“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为主题开展进家庭、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新兴领域、进机关“七进”活动,同时充分运用网络和远程教育方式,推出民族地区双语解读、普法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产品,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6-08-19

标签:育儿   家庭教育   条例   妇联   人大常委会   家庭   社会   家风   责任   注重   民政厅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