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在古代绝非想吃就能吃。中国农耕文明视牛为"耕稼之本",历朝历代都有严苛禁令。唐代《唐律疏议》明文规定私自宰杀牛马者"徒一年",宋代《宋刑统》更细化至"决脊杖二十,随处配役一年"。宋真宗时期还专门下诏"自今屠耕牛及盗杀牛,罪不至死者,并系狱以闻,当从重断"。在这些朝代,私自杀牛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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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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