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粉丝博主去银行办母亲后事,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律师:根源在于银行部分人员固守“免责优先、便民其次、基层避责”思维

近日,千万粉丝博主“小黑诸鸣”在社交平台反映自己在桐乡一银行网点办理业务时,遭遇了需向工作人员证明“我妈是我妈”的情况。

受访者发布的视频封面。

按流程办妥十余家,却有一家因要求不同遇阻

8月21日,诸鸣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母亲去世后,他在“浙里办”的“浙里逝安”的选项里发现母亲在十多家银行都有户头且有存款。他按照流程准备好户口本、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双方身份证,又考虑到他曾因入伍迁出过母亲的户口,专程前往“浙里办”办理了曾经同户人员亲属关系证明。



逝者有存款的部分银行。受访者供图

准备好各项材料后,诸鸣便前往各个银行办理手续,却在其中一家遇阻。

诸鸣说:“我是按照办理的流程来的,我母亲的十多家银行还有保险公司我都跑了,都没问题,只有一个银行卡着了。”

诸鸣表示,尽管提供了在“浙里办”上提前申办的电子版母子关系证明文件,但在桐乡市一银行网点查询母亲户头信息时,工作人员称,他准备的“浙里办”亲属关系证明被指出母亲名字旁边还需写有身份证信息,而且要接收纸质证明。

诸鸣只能前往公安局开具证明,拿到纸质版的盖章证明返回后,银行才把业务办理下来。

诸鸣:希望以后不用再这样

诸鸣表示,分享这段经历,他只是希望普通老百姓去银行的时候,知道该带些什么,哪些有效哪些承认,少碰到一点这样的事情,银行员工也少挨一点骂。

诸鸣说:“我这段经历看上去火了,但是我希望这个火能够灭掉,灭掉的原因就是以后不用再这样。我不是第一个被要这个证明的人,我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我是运气好,有1800万人听我讲。所以我是替很多人讲话,希望大家能够把这个事情推进一步。”

8月21日,记者联系桐乡市该银行行长,对方表示:“我们会跟他当面回应的。”其余问题未获有效回复。

律师:银行无权要求政务平台须按其内部格式出具证明

银行要求公民证明亲属关系,法律上在哪些情形下,银行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亲属关系材料?

对此,北京卓浩律师事务所张建律师认为,一般情况下,银行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亲属关系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银行有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在涉及已故存款人账户查询、继承等业务时,银行需要确认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身份,以防范资金被冒领的风险,这属于银行依法履责的范畴,但权限受严格限制。

张建律师介绍,2021年,原银保监会、央行发布《关于简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相关事宜的通知》首次明确:已故存款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取合计金额在5万元以内(含)的小额存款,无需办理继承权公证。继承人只需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等)并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自行分配遗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可直接向银行办理提取。

张建律师表示,银行内部风控手册通常要求所有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姓名+证件号码”才能作为有效凭证归档,这属于银行内部的操作便利性需求。根据银保监办发〔2019〕107号文,已故亲属查询只需“可表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如户口簿、结婚证)。户口簿本身就记载了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且具有法律公信力。“浙里办”的电子亲属证明作为省级政务平台的电子证照,依据《数据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银行无权要求政务平台必须按它的内部格式出具证明。这属于将内部的系统录入压力,转嫁为对公民的举证要求。

张建律师称,这类现象反复出现的根源在于银行避险逻辑,部分人员还固守“免责优先、便民其次、基层避责”思维。


来源:九派新闻

编辑:代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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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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