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聊聊:清朝的普通人,每天都会吃些啥?

#秋日生活打卡季#

说起清朝人的餐桌,多数人的印象,总会在两个极端之间摇摆,要么是宫廷筵席上的山珍海味、满汉全席,要么是“人相食”的触目惊心。

那么问题来了,夹在盛世与饥荒之间的绝大多数年月里,千千万万普通升斗小民的餐桌上,究竟摆着怎样的饭菜?

今天简单聊聊这件事儿。

1)文人笔下的“饿乡”,咋就成了“道德高地”?

嘉庆年间(1796—1820),桐城派学者管同写过一篇寓言小品《饿乡记》,收在《因寄轩文初集》里。

管同(1780—1831),字异之,江苏上元(今南京)人,道光五年举人,姚鼐的入室弟子,不仅文章写得好,而且还熟读经世之学。

需要指出的是,他笔下的“饿乡”不是地图上的地名,而是一个被抽空了所有生存物资的道德空间:

饿乡,天下之穷处也。其去中国不知几何里。

其土荡然。自稻粱麦菽牛羊鸡彘鱼龟瓜果,一切生人之物,无一有焉。凡欲至者,必先屏去食饮,如导引辟谷者然。

始极苦不可耐,强前行,多者不十日已可至。至则豁然开朗,如别有天地。省经营,绝思虑。

饿乡,是天底下最穷困的地方。它距离中原不知有几千里远,境内的土地空荡荒芜。从稻、粱、麦、菽等五谷,到牛、羊、鸡、猪、鱼、鳖、瓜果之类,凡是能供人生活的物资,一样都没有。

凡是想要去往那里的人,必须先断绝饮食,就像修习导引辟谷之术的人那样。起初会痛苦到难以忍受,勉强撑着往前走,最多不超过十天就能抵达。

到了那里之后,反倒会觉得豁然开朗,仿佛进入了另一片天地。不用费心经营生计,也不用再思虑尘俗杂事。

显然,对于管同而言,饿乡是一块道德试金石:只有那些肯拿性命全名节的人,才配主动走进去;可对千千万万百姓,那是躲不开的日子。

实际上,他不是清朝唯一一个写“饿乡”的人。

稍早一点的漳浦蓝鼎元(号鹿洲)也写过一篇同名《饿乡记》,说“醉乡、睡乡之境稍进焉,则有饿乡,玉、苏二子所未曾游”,夸这里“节尚介,行尚清,气尚高”,连伯夷、叔齐都“造是乡,爱不忍去”。

两篇同名文章,调子完全不同。

蓝鼎元把饿乡写成君子砥砺气节的清境,管同却在更峻急的笔调里,把它同时写成了“天下之穷处”。二者放在一起读,饥荒在清朝士人笔下的两副面孔就出来了,一面是道德隐喻,一面是悬在千万人头顶的现实。

在正史以及不同地区的地方志年中,“是年,人相食”五个字曾反复出现。有时写实,有时是触目惊心的修辞,但只要在卷帙里翻到这五个字,酸辛就隔着纸面透了出来。

西方观察者也记过荒年吃的东西,树叶、木屑、蓟草、花生壳,还有“观音土”,就是浮石粉一类的白泥,吃下去能撑一时,但因为排不出来,往往会死人。

饥荒这把剑一直悬在头顶,农业才被抬到那么高的位置,“有余粮”本身才成了近乎奢侈的事。

所以,讨论清朝人吃什么、怎么吃,绕开饥荒的阴影,谈不公正;而要走进那个时代的餐桌,最系统的线索,恰恰藏在一部部地方志里。

2)地方志,一部被尘封的饮食大百科

清代各地吃什么,被相当细致地写进了方志。这些资料详略不一、体例各异,对营养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史家来说是一座待挖的矿。

首先看看《江南通志》。

该书成于乾隆元年(1736),刊于次年前后,正是清朝国力最盛的时候。

核对四库本,卷八十六确是“食货志·物产”,开篇就说,“通省所同者列于前,其专产之物与虽同有而其产尤佳者于各郡县下条注之”。记的谷类是“谷之品曰麦、曰稻、曰菽;麦之类曰小麦、曰麰麦(大麦)、曰荍麦;稻之类曰籼、曰糯、曰晚籼之属”,早白籼、晚籼这些品种也一一胪列。

全省总览部分,编者按传统纲目把食物分成了蔬之品、果之品、竹之属、草之品、花之品、药之品,再以禽之属记家禽、鳞介之属记鱼、贝介之属记水族、虫之属记杂虫,后面又是数十页各州府特产。

综述说“长达三十三页”,和这个卷的实际规模差不多。

接下来看看《云南府志》。

该书修于康熙三十五年(1696)前后,分类跟《江南通志》大体相近,又依下辖十一个州县分条系事,方便按图索骥。

该书记载,昆明县农产品经济最繁荣,产茶、丝织发达、矿产多;富民县出草纸,罗次县出麻,呈贡县出面,昆阳州出蜜和冬瓜,禄丰县出醋。

它的共同缺憾是,几乎不见任何有尾四足动物的记载,羊、牛、犬、豕这些家常家畜也没有。

有观点认为,这一“兽类缺席”未必是编者疏漏,更可能折射出当时云南高原的开发程度和肉食结构,在稻作和矿产之外的山区,牲畜饲养还没有成为方志必须著录的“正经物产”,吃肉更多靠山林野味,不靠人养。

接下来再看看《福州府志》。

该书修撰于乾隆十九年(1754),未按府县分区,把食物门类从十种扩到二十种,篇幅长达四十九页(卷二十五、二十六)。

鱼从笼统的“鳞之属”里独立出来,草之属、杂植之属也从广义的木之属里析出;茶和烟草归到“杂植之属”。

关于烟草,志中注“种盛闽中郡,一名淡巴菰,明万历中始有种者”。

当然,最值得一提的,当属番薯的推广种植。据该书所载,“番薯……郡本无此种,明万历甲午,岁荒,巡抚金学曾从外番丐种归,教民种之,以当谷食,荒不为灾。”

金学曾是浙江钱塘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万历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万历二十一年(1593),福建海商陈振龙从吕宋把薯藤偷偷带回来,他的儿子陈经纶向巡抚献种。

次年,福建大旱饥荒,金学曾下令各属照法栽种,“以当谷仓”,百姓靠它活下来。闽人感念他,把“朱薯”改称为“金薯”,因为来自海外,俗称“番薯”。

该书不仅指出,番薯“润泽可食,或煮,或磨为粉”,于是耄耋童孺、行道鬻乞之人皆可以食,下至鸡犬皆食之”,还指出它“不与五谷争地,盐卤沙岗皆可以长,是传统五谷所无法替代的“救命农作物”

最后再看看《郯城县志》。

郯城位于山东南部,而这份县志修于康熙十二年(1673),卷内有两页记物产,不细列品种,也不记怎么做。两点最值得注意,一是不举任何家畜,只有兔、两种鹿、狐、狼这些野生四足兽;二是药用植物多达三十六种。

待到乾隆二十九年(1764)重修时,尽管物产篇幅没有增加,却出现了一个意味深长的反转,鹿、狼、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羊、牛、骡、马、猪;药用植物从三十六种减到十九种。

有观点认为,药草锐减,也许是因为清初战乱、瘟疫过后那种紧迫需求缓下来了;野兽让位于家畜,则说明这个偏僻县境在百来年里,从荒芜到垦殖、从打猎到豢养,日子变了样。

两版县志此消彼长的物种清单,本身就是一部微缩的生态史和社会史。

当我们将四部方志读完,清朝物产世界的轮廓也就大致出来了;而真正把这个轮廓彻底改写的,是几样来自新大陆的作物。

3)一颗番薯,真的撑起了四亿人的口粮?

美洲作物明末就传进来了,但“革命性”的影响要到清朝才真正显出来。它们的意义,固然也丰富了贫富餐桌的花样,更要紧的是把耕地的边际往外推到丘陵、山坡、沙岗和盐碱地,让中国在传统资源的极限之外又长出一轮人口。

按照清朝官方文献中的记载,人口总量从18世纪初的约1.5亿,涨到了19世纪中叶的约4.5亿。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清初沿明制行“人丁编审”,统计的是纳税单位,而非真实人口。根据历史学家何炳棣的考证,乾隆六年(1741)年的总人口约1.43亿,乾隆五十五年(1790)破3亿,道光十四年(1834)过4亿,咸丰元年(1851)约4.32亿

由此可见,从“1.5亿”到“4.5亿”的说法,在大方向是比较准确的。

关于玉米的传入,何炳棣根据嘉靖《大理府志》、万历《云南通志》等,主张西南陆路(经印度、缅甸入滇)是重要通道,明朝云南土司进贡的“方物”里就有玉米。

他又把嘉靖三十四年(1555)河南某部县志当作北方最早的玉米记录之一,推断其入华当在16世纪20—30年代。

不过,人口学家曹树基等人对这一观点提出了质疑,他更家看重东南海路与多条陆路并进。但是,无论走哪条路,玉米在清朝中叶大规模进入川陕鄂豫山地、成为移民垦荒先锋作物,确实不争的事实。

早在17世纪中叶,玉米就改变了云贵川的山地农业;长江下游低地人满为患后,数百万移民从稠密的东南迁入长江上游和汉水流域的陕鄂山地,玉米成为了开垦丘陵的关键作物;

另据何炳棣的研究,到了18世纪初,甘薯已经是东南沿海贫民的主粮;经过一连串上谕和省宪告示劝种,渐渐传到西部和北方;待到十八世纪末,“在多山的山东沿海,甘薯常常是穷人近半年的口粮”。

到了清中叶,马铃薯又让农民能在连玉米都活不了的贫瘠高寒地上定居。

花生没前三者那么猛,却在长江下游、黄河下游和闽粤沿海的沙地上掀起了一场轮作革命;农民不懂根瘤固氮,凭经验知道它养地。

据何炳棣估计,稻米在全国粮食总产中的比重,从明末约7成降到20世纪30年代约36%左右,大麦、小米、高粱的比重也跟着降;不含东北,1931—1937年间,中国的花生产量年均约二百八十万吨,跟印度并列世界主要花生生产国。

不过,何炳棣这套“美洲作物—人口爆炸”的经典命题,近几十年正在被重要修正。

曹树基等人指出,玉米、番薯传入的路线和时间不完全是何氏画的单线图;郭松义等测算,即便到清末,水稻仍约占全国粮食产量的四成,小麦约两成,粟、高粱等传统杂粮过三成,玉米加番薯合计还不到一成,清中期人口破三亿时比重仅百分之四五。

换句话说,美洲作物真正的贡献,更多在开垦山区、吸纳边际移民和备荒救急,而不是直接当平原核心区的主粮。

也就是说,何炳棣的记录大体忠实,但读者们最好把它当作“开创性假说”,别当成板上钉钉的定论。

4)《醒园录》里的餐桌智慧

方志记“地里长什么”,却不记“灶上怎么做”。补这一课,得看一位地方官留下的私人食单。

好在几个地方官留了私人食单,乾隆年间的李化楠就是其中一位。

李化楠(1713—1769),字廷节,号石亭、让斋,四川罗江人,乾隆七年(1742)中进士,做过浙江余姚、秀水知县。

他在江浙做官几十年,每碰到厨师做了好菜,一定上门请教,把做法记下来;身后由儿子、大学者李调元在乾隆四十七年(1782)编刊成《醒园录》。

书分上下两卷,上卷记荤馔制法和保藏法,下卷记糕点、蔬菜、酱菜、饮品、乳品、蛋品,共一百二十多条,是现存能追溯川菜渊源、又反映江南烹饪技艺的早期专门文献之一。

当然,《醒园录》没有方志那么整齐的分类,却也从最基本的谷类、豆类写起,一路写到了猪肉、家禽、野味、鱼、蛋、牛乳、乳品、糕点、饽饽、番薯、香菰、酱瓜、甜姜、梅杏、时蔬、蒜、萝卜、花生、青菜、南枣。

他是四川人,在浙江做官,笔下其实已经不自觉地开启了“江南菜川做、川菜江南做”的风气。也就是说,他录的浙东风物,经李调元整理后回流四川,成了后世追川菜渊源绕不开的早期文本。

当然,李化楠真正上心的,与其说是口味,不如说是保存。这不是他个人的癖好,因为粮食有严格的季节节律,青黄不接的时候,怎么存粮就是生死大事。

比如用豆麦做酱,他特别叮嘱拿芥子或川椒研末入酱防生虫,又要求洁净身眼、洁净缸坛、用水干净,开盖闭盖、日夜阴晴都有法度。

藏蛋的法子更见心思,加入芦草灰、木炭灰(或稻草灰)六七成,黄土三四成,有黏性就行;灰土每三升配盐一升,拿酒和泥,千万别用水,塑蛋大头向上、小头向下密排在坛里,十几天到半个月可吃;一沾水,蛋白就坚实难吃。

后面还附了白煮蛋、蛋卷、乳蛋、杏仁浆诸法,甚至把鸡鸭蛋打破灌进洗净的猪尿胞里隔夜存。

猪肉的记载透出江南民情。在当时,猪肉的价格很贵,日进百钱的人家,一斤猪肉几乎要花掉一半工钱。

所以李化楠记的,多半是用盐、酱、风、腊这些长法存肉。

腌火腿法是拿盐炒腿入桶压石、五天一翻、一个多月风晾;腌猪肉法切条片;酱肉法是白水煮去白肉油丝、入好豆酱晒;猪油丸拿猪板油切末和蛋黄;煮老猪肉法是水煮熟、冷水浸冷再煮就烂。

他还记下一个兼用于鸡和猪肉的风干法。肉切条剖开几刀,里外和剖缝用盐搓匀,蒜捣汁和好米醋泡,竹片搭架铺排,收进新坛紧封。

至于新传入的番薯和花生,他收录了蒸晒作糕、盐水腌食的法子,却没有特别将之当回事。这反倒说明,乾隆中叶的江南,美洲作物已经从“新奇救荒”悄悄退进了寻常食谱的背景里。

5)百姓饭桌的真实账本,一文钱都能买些啥?

既然物产和食法都已经有了,那么下一个问题马上就出来了,前面提到的这些事物,普通人究竟吃不吃得起?

这里有两个不好把握的变量,即食物价格,和消费者的购买力。

清初留下了一组难得的官价,就是光禄寺“支用”项。

光禄寺管宫廷和百官宴飨,每年采买粮物的开销明细,无意中保存了18世纪初北京市场的一手牌价。

那时候物价平稳,比前朝还低一点,也许是明末清初奢靡和短缺造成的通胀已经消化掉了。它只反映北京,而且可能偏上等货的价位,但足以拿来比不同主食的相对贵贱,米和麦哪个贵、肉和盐哪个重,在这组官价里有了可称的尺度,这对任何想重建清代普通食谱的研究都要紧。

这组数字又被一七九三年马戛尔尼(Macartney)使团的日记旁证。

据使团随员以铜钱为单位的记录,一磅羊肉或猪肉约五十文,一只鹅约五百文,一只鸡约一百文,一磅盐约三十五文,一磅米约二十四文。

普通农民每天最低花约五十文,随行的渔夫能日入八十文;绿营士兵的月饷约一千六百文,另领米十斗(每斗约折一百三十文),平均日入约一百文。

把这两组数字并在一起算,能算出一把冷酷的购买力刻度。

一个日入仅五十文的普通农民,一天全部所得刚够买两磅多米。米价二十四文一磅,五十文就是他一整天的口粮预算,盐、油、菜还没算。

使团随员约翰·巴罗也记下了沿途百姓“衣衫打补丁、面有菜色”,以及拉纤民夫日薪仅约六便士、不给归资的窘境。

到19世纪50年代,植物学家罗伯特·福琼(就是受东印度公司之命,把中国茶种茶工偷往印度的那位“植物猎人”)到浙江茶区考察,记采茶工日得约一百五十文,其中三分之一是现金,三分之二折成食物。

他感叹,尽管饭菜简单,“在中国,最贫苦的人民都比我家乡苏格兰的穷人更懂得食物的艺术”。

他拿苏格兰乡下食谱对照:“收割工的早饭是粥和牛奶,午饭是面包和牛肉,晚饭还是粥和牛奶。”

这句带点温情的比较,别误读成对普遍贫困的辩护。

穷人果腹也许还行,桌上花样就是另一回事了。

1860年来华的英国传教士麦嘉湖观察发现,华北苦力一日三顿皆薯,终年都没有什么变化,佐餐的不过少量腌萝卜、豆腐、酸豆角。

当然,更精细的证据来自甘和孟天培二人的北京物价研究。甘博是来华社会学家,1921年主持《北京社会调查》,后来又跟孟天培合作整理出了1900—1924年的北京零售物价和工资序列。

数据显示,北京的面价在庚子事变(1900)前后出现了剧烈波动。

1900年一月每百斤为5.84元(1银圆约合0.72两白银),五月为5.15元;八国联军入城后的九月,又涨到了8.33元,十二月回落到了6.94元,到1901年七月又落到5.53元。

价格的起落,跟北京政局的动荡几乎同拍,城市的口粮市场有多脆,这组数字就是最好的解释。

最能还原清末民初底层家庭餐桌结构的,还是陶孟和的《北平生活费之分析》(商务印书馆,一九三〇)。

在1926—1927年间,社会调查所对北平48家工人家庭作家计调查,户主多是人力车夫,妻女或缝补、或做手工花贴补家用。

陶孟和发现,家家必买的有谷物、小米、小米面、白面、玉米面,以及白菜、香油、黄酱、盐、醋;唯一吃得起的肉是羊肉,超过九成的家庭会购买买白米、荞麦面、腌水圪垯、白薯、黄豆芽、蒜、韭菜、芝麻酱、虾米。

折成支出结构看,工人收入的约八成用来购买米面,约9%花在了菜蔬,6.7%花在了调味品,3.2%是肉,含水果在内的食材只占约1%。

同一时期上海磨坊工人的食谱明显多样些。

收入的53.2%用来购买米面,18.5%用来购买豆蔬,7%用来买肉,4.4%用来买鱼鲜,1.9%用来购买水果。

可就算这份“相对丰盛”的食谱,留给清洁、娱乐、教育的余地也很小。上海230户家庭调查显示,这三项分别只占百分之零点三、百分之零点三、百分之零点二。

城里工人尚且这样,农村虽然自种自食略宽,饮食的季节性和节日性,仍能从地方志里一笔笔“社祭”“报赛”看出来。

丰年酒肉、歉岁糠菜,都跟着节气走;一年里头真正的荤腥,往往只出现在婚丧、年节和社火的席面上。

6)尾声

巴罗在结束使团之行后下过一个判断,就菜肴品种而言,中国的贫富之差,恐怕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大。

两百多年过去,把方志的物产清单、食单的保存之法、物价的铜元银圆一笔笔叠在一起看,这句话依然令读者感到窒息。因为它说穿的,是一个把农业、饥荒和人口压在同一张餐桌上的文明的深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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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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