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与孤独同行

人活在世上,正常也不过是几万天,因此千万不要苦了自己。要寻找自己的快乐。

人类是群居动物。人类的祖先在不发达的原始社会,是靠群居战胜恶劣的自然环境而得以生存下来的。

现在的人类,科学技术已非常发达了。人类也生活在地球的各个角落。人口上千万的大都市比比皆是。

但有些人仍然喜欢独处,喜欢静谧和清静。

虽然与人的交道少了,麻烦和应酬没了。时间长了,有时也觉得太过于孤独与无聊。就有人喜欢了小动物。

狗是小动物中智商最高,又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因此喂狗的最多,有人喂一只不过瘾,有喂二三只的。

我以前喂过狗,最大的问题是喂大了之后,或不想喂了不好处理。

我有个五岁的小孙女特别喜欢小动物,看到人家的鸡在草坪上玩,都能看上半个小时。

我就买过一只三黄母鸡喂了半年多,下了一百多个蛋。因为这只鸡冠子较长,小孙女常常叫它小公鸡。

今年我就买一只黑公鸡。买的时间是元月二十三号,比那只母鸡晚三天。

这只公鸡比较高,毛是黑色的,冠子也不深,脚是绿色的,身材各个部分匀称,毛色比较鲜艳。

这只鸡也不挑食,喂什么吃什么。但智商不如那只母鸡,啄叶子的时候都不会用脚踩住叶子。

它太胆小了。平时只躲在门后,最大胆的行为是到厨房门啄点菜叶,小客厅大客厅瞧一眼都不敢。有的饿了就敢到你手里夺食物,不给时还会啄你一下,正如小孙女说的,也不痛。

有了它,我去跑步它也陪伴我,但常常不到二十分钟就想回去了。

有时我在跑完步又到其它地方玩,它总是跟着我,因为它平时总爱偏着头看我,它早就认识我了。

在刚买回来的时候,它不会进鸡笼,经过几次之后,它也会了。

有时它由于走得太快撞上了鸡笼门,它像犯了错误似的赶快退回再进去,我觉得它有自知之明。

有一次,我和小孙女带它去玩,我看到它羽毛齐了,飞翔能力应好了。我就把它抛起来让它飞下来,后来它落下地时踏了一块小石头,还摔了一跤。

小孙女看到了哈哈大笑,小公鸡还摔了一跤。

我后来看到它右脚受了伤,甚至伸着的时候还发抖。我想我们玩过头了。

大概一个月以后,它的脚伤就好了,能正常行走了。

清明节到了,也就是四月五号后,我要去长沙了,由于我没有车开,不能用笼子带它去了。在之前,想把它寄养到熟悉的人那里,但后来还是觉得麻烦。

那天我跑完步之后,它还是不想回,和以前大不同,也许它有预兆,太留恋这个世界了。

我亲手去捉它,它也不跑,它想不到这次的结局吧。

我称了一下,二个多月长了一斤多,吃了一小包大米,不过是十斤。

后来是我亲手交给了宰鸡手,他们还说这只鸡又干净又漂亮,洗了澡的鸡不干净么?

我们乘车到了长沙,小孙女问,爷爷大公鸡带来了吗?我说没有。其实它就在我的装蔬菜的口袋中。

后来我回到家中,也像清晨醒来听到母鸡唱歌一样,一连几个早晨都是这样,不过这次是公鸡打鸣而已。

人也奇奇怪怪的,动物陪伴了你,没了,还真的不习惯,大脑里想不过是一只只鸡罢了,但怎么就转不过来呢?怎么会不知不觉了想起它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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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29

标签:美文   同行   孤独   母鸡   人类   公鸡   鸡笼   喜欢   长沙   智商   客厅   冠子   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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