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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记者从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切实减轻缴存人住房消费负担,从当日起,我市购房提取和一次性提前结清贷款提取时限均放宽至5年内。

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放宽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的通知》中提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时限由2年放宽至5年。例如,缴存职工A于2021年3月12日购买自住住房,2026年3月8日申请办理购房提取时,该套住房产权未发生转移,仍登记在职工A名下。按照原政策,该职工已超出两年提取时限;而根据新政策,其购房时间仍在5年有效期内,符合提取条件。
同日,该中心发布的《关于放宽一次性提前结清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的通知》中提到,一次性提前结清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时限,由自贷款结清之日起1年内延长至5年内,有效缓解提前结清资金压力。例如,缴存职工B于2021年3月12日一次性提前结清住房贷款,2026年3月8日申请办理提取时,该套住房产权未发生转移,仍登记在职工B名下。按照原政策,该职工已超过1年的提取时限;而按新政策,其贷款结清时间仍在5年有效期内,符合提取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政策调整后,除提取有效期限按本规定执行外,其他事项仍按申请办理时的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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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全媒体记者 李烜宜
审 核/梁莎莎 编辑/江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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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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