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教育局关于学前一年(大班)保育教育费减免有关事项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要求,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本市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减免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保育教育费减免对象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大班)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本市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二、公办幼儿园减免标准
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大班)在园儿童全额免除保育教育费。
三、民办幼儿园减免标准
民办幼儿园参照本市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监督举报电话:0943-8235323
白银市白银区教育局
2026年9月11日


▌来源:白银区教育微平台
▌编辑:魏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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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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