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妇联界别的政协委员,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一直是我重点关注的领域。”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告诉九派新闻,今年两会期间,她提出优化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谢文敏(左二)。图/长江日报
谢文敏介绍,近年来,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在延长产假、设立育儿假等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深入调研后,她发现,当前生育支持政策在实施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与挑战。
一是生育与养育成本负担仍然较重,政策支持力度不足。教育、住房、医疗等刚性支出占家庭收入比重居高不下,多子女家庭养育成本压力显著,“生不起、养不好”成为普遍现实顾虑。现有的补贴标准与高昂的养育成本相比,激励作用有限。
二是托育服务价格普遍偏高,普惠性托育机构供给不足。加之当前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导致“托不起、不愿托、不敢托、不便托”等现实困境日益凸显。这不仅加重了家庭育儿的经济与照护压力,更使双职工家庭“无人带娃”的矛盾尤为突出,进一步加剧了育儿焦虑与社会负担。
三是政策覆盖存在短板,未能形成有效合力。目前生育支持政策集中于生育和养育阶段,婚恋、教育、住房等方面政策较少,婚嫁阶段的政策支持相对滞后。推动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面临制度性障碍。教育年限延长、法定婚龄较晚等因素客观上压缩了女性有效生育期限,使得高龄产妇占比持续增加,优生优育面临挑战。
对此,谢文敏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加大经济支持力度,切实降低家庭养育成本。建议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在目前各地做法的基础上,整合各种补贴形式,形成广泛覆盖的家庭育儿支持基本制度。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住房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让群众在生育中得实惠。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实施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
二是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增强家庭育幼功能。建议积极推进托育服务法立法工作,明确托育服务的性质定位、政府职责、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依法推动托育发展。加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办社区托育服务网络的建设力度,提高公建托位占比。大力发展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幼儿提供托育服务。坚持普惠性、兼顾层次性,多种力量共同参与,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种服务。
三是构建生育服务网络,强化多层次生育支持。建议完善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全生命周期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立民政、卫生健康、教育等多部门协同机制,打通婚姻登记、生育服务、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衔接堵点。同步完善婚假、产假、陪护假配套细则,避免政策执行“碎片化”。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租房保障等促进积极生育的支持措施。全面升级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医疗服务,不断优化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后康复等服务。针对大规模的人口流动,通过完善社保衔接、设立专项补助等方式,确保服务不缺位。
九派新闻记者 李韵聪 周雨禾
编辑 万璇 任卓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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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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