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不容审视,那些看起来荒诞却又真实的戏码在现实生活中轮番上演。
一款名为“日本叮叮”的驱蚊液,每年能销售近5000万支。

看看这家品牌商自己给出的数据:每年累计销售近5000万支产品,赢得近1000万用户信赖,入驻京东以来服务近百万母婴家庭,好评率超过97%,2024年618婴童洗护最具成长力品牌,驱蚊热卖单品精油贴,蝉联婴童驱蚊热卖榜榜首,某音2023年驱蚊TOP1品牌,2024年儿童驱蚊好价金榜TOP1单品,某多店铺累计销量超过500万单。

先不说这个数据是否属实,想必不少买家是冲着“日本”二字去的。因为很多人都把当成了日本生产的品牌。
看看这个评论,可以代表大多数,“日本的这个防蚊虫叮咬液确实不错呀,成分温和,味道不刺激”。

但其实呢,认为它是日本品牌,是消费者一厢情愿的事情,它和日本啥关系都没有,在产品详情里你可以清晰的看到“国产”两个字。

“日本叮叮”只是个品牌名称而已。这点,商家也给予了明确的回复:“日本叮叮是我们品牌名,是国内生产的”。

但大多数的人不会探究那么多,很多人还是把它当成日本品牌,让其一直“雄踞”在京东排行榜的婴童驱蚊用品热卖榜上。

有细心网友发现,其在产品包装盒上明确写明了日本叮叮的汉语拼音“RIBENDINGDING”仅作商标使用,无其他含义。

这家企业确实在驱蚊产品申请了不少“日本叮叮”、“RIBENDINGDING”商标名称,其中部分商标获准注册,后期又被无效宣告,部分商标在申请阶段直接予以驳回。
比如这个2024年关于“RIBENDINGDING”商标的无效宣告公告。

他们后来又申请的“RIBENDINGDING”商标名称因其中的“RIBEN”可识别为“日本”的拼音,而将其予以驳回。

按理说,这样的商标名称不仅不能注册,连作为商标使用都是不可以的。但荒诞之处是,商标不但进行了使用,还在其名称后面标上了注册商标的标识®。不仅如此,人家在包装盒上也大大方方的告诉你,“RIBENDINGDING”只是作为商标使用,无其他含义。

商家用意很明显:这是个商标名称,至于你,认为它和日本有关系,那是你自己的事情。都明示到这种程度了,你还会误认,那真是没办法了。
可能有人不知道,这种为了有意撇清某种误认或者故意引起误认而将未注册商标标记为注册商标进行使用的行为是非法行为。但这种非法行为能一直持续到华姐写这篇文章之时,而没受到一丁点的惩罚,也是挺荒诞的。
事情的荒诞还在于,经华姐查询,商家所列的“本品牌每年全渠道累计销售近5000万支产品……某多店铺销售500万单”等宣传用语因属于自行编造,构成虚假宣传,而被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并罚款2万元,该处罚是2025年10月13日做出的,距今已经是半年多的时间了,该宣传用语还是光明正大的出现在网络上,并且还获得了京东的“未来之星品牌奖”。

所有的法律,所有的处罚,在某些人看来,只是轻飘飘的一个规定,一张纸而已,自己仍然可以继续“我行我素”,这,又是多么的荒诞啊!
更新时间:202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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