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疾控发布防控提示

近日,南宁疾控发布防控提示,具体如下:

2026年5月17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刚果(金)与乌干达本迪布焦埃博拉病毒病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截至2026年5月18日,刚果(金)和乌干达分别报告33例(死亡4人)和2例(死亡1人)确诊病例,全球疫情风险评估为低。

特别提醒本轮疫情由本迪布焦型埃博拉病毒引起,目前尚无获批的特效药或疫苗全球疫情风险仍为“低”,但南宁市需高度警惕输入风险。

一、什么是埃博拉病毒病?

埃博拉病毒病是由正埃博拉病毒属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可感染人类及猴、大猩猩、黑猩猩等非人灵长类动物。目前发现该病毒属包含6种病毒,其中,扎伊尔埃博拉病毒、苏丹埃博拉病毒和本迪布焦埃博拉病毒曾引发较大规模疫情暴发和流行。

埃博拉病毒的显微照片。图源:新华社

二、有哪些临床表现?

注意:感染者出现症状后才具有传染性

三、如何传播?

埃博拉病毒不通过空气传播普通公众无需过度恐慌。

四、如何预防?

目前没有特效治疗药物,本迪布焦型暂无疫苗

对公众的建议:

核心原则:不前往疫区是最好的防护。如确需前往,请严格遵守以下措施。

一、出发前准备

二、在当地避免接触以下高风险情形

三、旅行中出现症状怎么办?

近期从刚果(金)、乌干达等地来(返)邕人员:

自入境之日起,21天内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如出现发热、乏力、头痛、咽痛、呕吐、腹泻、不明原因出血等症状:

医疗卫生机构请注意:

接诊有可疑症状者时,主动询问境外旅行史、旅居地、接触史。发现来自刚果(金)、乌干达等疫情风险地区的返回人员或外籍人员,请及时向医院公共卫生科和辖区疾控中心报告。

五、海关总署防控要求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防止埃博拉疫情传入的公告:

一、来自埃博拉病毒病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埃博拉病毒病病例,或出现发热、乏力、头痛、肌痛、咽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出血等症状,进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将按照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

二、来自埃博拉病毒病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等运输设备、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及外包装,应当按照规定实施卫生处理。

三、前往埃博拉病毒病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出境前可以向海关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或登录海关总署网站查询相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健康提示。

最后提醒:

来源丨南宁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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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5-26

标签:科技   南宁   提示   病毒   疫情   乌干达   刚果   海关总署   旅行   疫区   症状   人员   皮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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