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仍单身!曾因“全裸写真”遭全网唾骂,如今她活成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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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巩汉

编辑| 时光

初审| 方园

前言

2002年9月,一本写真集摆上书架,还没过几天,全国都知道了她的名字。

有人骂,有人捧,报纸上铺天盖地,网络上吵成一锅粥。

她的父亲半年没接她的电话。她的丈夫最终离开了她。

她的工作单位把她扫地出门。 然而二十多年后,她还在。

这个女人到底经历了什么?

写真之前,她是谁

很多人认识汤加丽,是从那本写真集开始的。

但在那之前,她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

1976年7月13日,汤加丽出生在安徽合肥。

父亲是有军警背景的人,家里管得严,规矩多。

9岁那年,她被安徽省体操队选中,开始了职业运动员的训练生涯。

不是一般的兴趣班,是真正的专业队,每天早起晚睡,练柔韧,练力量,练到身体记住每一个动作为止。

这条路她走下来了。

安徽省青少年运动会,她拿了体操金牌,还拿了优秀运动员称号。

搁在那个年代,这已经是很多孩子梦想的结果。

但身体不答应了。

随着年龄增长,体操运动员对身材比例和年龄的要求极为苛刻,她的职业方向必须转。

于是,体操变成舞蹈。

这个转换听起来顺理成章,做起来不轻松。

不过汤加丽有底子——体操打下的柔韧度和身体控制能力,直接给她的舞蹈学习省了好几年的弯路

她进了安徽省艺术学校舞蹈专业,之后又考入北京舞蹈学院古典舞系

北京舞蹈学院不是随便能进的地方。

古典舞系尤其讲究身段、韵律、内在气质,单靠体操底子远远不够,还要把整个人的气质重新塑造一遍。

她做到了。

毕业之后,她进入国家级歌舞团,就是东方歌舞团,担任舞蹈演员兼教员。

这个位置,在圈子里已经算是正规军。

她不是草台班子出来的,是一步一步考进去、练出来的专业演员。

1997年,她还在《北京舞蹈学院学报》发表了论文《古典舞的根源与发展》。

一个舞蹈演员,把自己的专业想清楚到可以写成学术论文,这说明她在这件事上是认真的,不是混日子。

但歌舞团的舞台有局限。

她开始往影视方向走。

2000年,她出现在《康熙王朝》里,饰演紫云,同年还参演了电影《龙凤智斗蟠龙坊》。

2001年,《银鼠》,饰邱夫人。

2002年,《长江刑警》,饰沈晶晶。

这几部戏,名字排出来看着不少,但她在里面的位置,基本都是配角,不是那种让观众记住名字的角色。

影视圈就这样,进门容易,出头难。

没有一个能撑起自己名字的代表作,再多的片子也只是履历里的一行字。

就在这个时候,摄影师张旭龙出现了。

2001年2月,两人第一次见面。

张旭龙是当时国内知名的人体艺术摄影师,业内有"写真王子"的称号。

他看上了汤加丽的身材比例和气质,提议合作拍摄人体艺术写真。

汤加丽的反应,不是一拍即合。

她起初抗拒,考虑了很久。

真正让她点头的,是张旭龙的一个说法——照片只用于专业书刊内部交流,不会公开发行。

这个承诺后来成了最大的争议起点。

2001年3月,双方签下拍摄协议。

协议里写的,是照片可以发表于专业书刊。

汤加丽夫妇当时的说法是"为自己保存"。

拍摄从2001年4月开始,一直拍到2002年8月27日才结束,历时整整1年零5个月

张旭龙后来说,这是他职业生涯里"最漫长和最艰难的一次人体拍摄"。

与此同时,汤加丽也在和丈夫沈东过着另一种生活。

沈东是八一电影制片厂的导演,比她大10岁。

两人1994年在北京舞蹈学院相识,她当时是大二学生,他已经是成熟的导演。

两人相恋,1998年走进婚姻

拍摄这件事,沈东知道,也表示支持。

他相信妻子的艺术追求。

这是写真出版之前,他们家的状态——稳定,相互信任。

后来发生的一切,打碎了这个状态。

那本书出版之后,一切都变了

2002年7月,合同签了。

张旭龙为汤加丽出具了一份授权书,允许照片用于个人写真集的出版、发行及展览。

同年7月15日,汤加丽与人民美术出版社正式签订出版合同。

版权页的署名是——"汤加丽著"

这个署名,后来在法庭上引发了第一场战争。

但那是后话。

2002年9月,《汤加丽人体艺术写真》正式出版。

人民美术出版社,是国内美术出版界最具权威的机构之一,不是小作坊。

全书收录144幅照片,其中绝大多数是全裸人体摄影。

书出来了。

然后,整个舆论场炸了。

那是一个网络刚刚开始普及、信息流通速度比今天慢得多但情绪烈度一点不低的年代。

汤加丽的名字,在极短的时间里传遍了全国。

有人叫她"中国人体艺术第一人",有人骂她"不要脸的婊子"。

两种声音同时存在,但骂声明显更响。

报纸转载,网站转载,加各种没有核实的细节,越传越偏。

她的照片被从各种角度讨论、截取、转发。

整个舆论把她放在放大镜下——不是在讨论艺术,是在审判一个人。

汤加丽后来在多次采访中都承认,这种压力持续了超过一年,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但比舆论更难受的,是家里。

父亲是最先爆发的那个。

他看到报纸上的消息,大发雷霆。

从那天起,他不接汤加丽的电话了。

不是偶尔不接,是长达半年,一个电话都不接

父亲是军警背景出身的人,在他的世界里,女儿这件事,等于把家里的脸丢完了。

关系陷入了僵局。

这场父女冷战,持续了将近六年,直到2008年才真正缓和。

中间这些年,父亲和她几乎是两个世界的人。

但伤得更深的,是婚姻。

沈东当初说支持她。

写真的构想,他是知道的,也是认可的。

然而当这本书真的出版,当铺天盖地的讨论真的来了,当他在生活里随时都可能碰到有人在谈论妻子的裸体——他发现自己承受不了。

这个心理落差,不是一天就撑出来的。

一年、两年,磨损叠加磨损,最终把感情磨光了。

工作也没有了。

东方歌舞团,在写真出版之后,与汤加丽解除了劳动关系。

一个在国家级歌舞团担任演员兼教员的正式岗位,就这样没了。

原本谈好的影视资源,也跟着断掉。

一本书出版,三件事同时丢掉:父亲、丈夫、工作。

如果换一个人,这个时候可能就垮了。

但汤加丽没有。

三场官司,和一个不肯退场的人

书出版之后,摄影师张旭龙和汤加丽的关系,迅速从合作走向对立。

这不是一场官司,是连环三场。

每一场都把"谁的权利是谁的"这个问题推到更深的地方。

第一场:张旭龙告出版社。

书出来之后,张旭龙发现了一个问题——版权页上写的是"汤加丽著"。

他是摄影师,144幅照片是他拍的,享有著作权。

但书上连他的名字都没有放在正确位置。

2003年7月9日,张旭龙以侵犯署名权为由,将人民美术出版社告上法庭。

案号是(2003)二中民初字第06631号,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法院审查之后认定:张旭龙为汤加丽拍摄了二十余组人体摄影照片,对这些照片享有著作权。

书中的署名方式,没有准确体现摄影作品作者身份,构成对张旭龙署名权的侵犯

此外,出版社对39幅照片任意裁剪,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

2003年11月13日,二审开庭,北京高院维持原判,判令出版社停止发行相关版本并公开道歉。

第一场,张旭龙胜。

第二场:张旭龙又告汤加丽。

打完出版社,他没停。

2003年11月19日,张旭龙另案起诉汤加丽本人,要求她在《中国摄影报》上向他赔礼道歉,同时支付著作权报酬206,080元。

这次的争议核心是:汤加丽在后续出版物里使用了张旭龙拍摄的照片,是否超出了授权范围?

法院最终认定超出了。

判令汤加丽道歉,并支付张旭龙10万元报酬。

对汤加丽来说,这个判决很难受。

她认为自己是在合理使用经过授权的照片,但法院的认定是另一回事。

第二场,张旭龙再胜。

但汤加丽没有就此认输。她反手起诉了。

第三场:汤加丽告张旭龙。

张旭龙在合作期间拍摄了大量照片,后来他用这些照片另行出版了《看见记忆》等摄影书,没有经过汤加丽的同意。

汤加丽的逻辑是:你拥有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不等于你可以无限制地使用我的肖像。

她以肖像权受侵犯为由,将张旭龙和相关出版社一并告上法庭。

法院查明,双方早期签订的协议,只授权照片用于"专业书刊发表或出版",没有明确授权将相关肖像用于后来涉案的商业图书

张旭龙的使用行为,超出了原有授权范围。

法院判令:相关图书停止销售,张旭龙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汤加丽30万元,出版社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场,汤加丽赢了。

三场官司打下来,摄影师、模特、出版社三方都在法庭上输过、赢过。

这个结果本身,就是对那份模糊的早期合同最直接的惩罚——授权范围写得越不清楚,后来越难收拾。

这一系列诉讼,后来成为中国版权法实践里一个常被引用的案例。

它确立的逻辑很清晰:摄影师的著作权和模特的肖像权,是两种独立存在的权利,互相不能吞并

一旦早期合同写得模糊,双方都会付出代价。

官司打完,汤加丽没有消停。

她在重新证明自己。

2003年11月,第二本写真集《汤加丽人体艺术摄影》出版,摄影师换成了石松,全程采用女性团队拍摄——她后来解释,这是对外界"在异性面前脱衣"批评的正面回应。

这本书共124页,拍摄只用了三个月,和第一本的一年半相比,速度快了很多,但争议并没有因此减少。

2004年4月,她出现在开心麻花的舞台上。

《想吃麻花现给你拧》是开心麻花的第一部贺岁舞台剧,主演是何炅、谢娜、于娜,汤加丽接替于娜饰演依琳一角。

据记载显示,她提前背熟了所有台词、动作和走位,上台的时候状态完整,没有出岔子。

这是一个需要排练、需要现场协调的活儿,不是靠写真热度就能做到的。

2006年,她又回到开心麻花,参演《开心麻花2006·逗地主》。

同年,她发布了艺术纪录片《舞者·加丽》。

标题里,"舞者"在前,"加丽"在后——这个排序,是她有意为之的选择。

她不想继续被写真这个标签压着,她想让人看到她首先是一个舞者。

2005年,她还出版了《汤加丽写真日记》,在现代出版社,以传记形式记录了拍摄写真的心路历程和自己这几年的经历。

这些动作加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清晰的信号:她没有退出,她在用各种方式重新定义自己是谁。

离开舆论中心之后,她去哪儿了

婚姻是最后垮掉的那块。

汤加丽和沈东的感情,从1994年在北京舞蹈学院相识开始,1998年结婚,相处了将近十年

沈东是导演,比她大10岁,起初支持她的艺术追求,这一点她自己承认。

但当写真真的出版,当外界的声音真的铺过来,他撑不住了。

汤加丽后来在综艺节目上谈过这段婚姻。

她的说法没有把所有责任推到写真上,而是提到了好几个原因:沈东介意她的裸体照片被公众欣赏,这是她说的。

两人性格不合,这也是她说的;她还提到沈东作为导演"接触女演员多",以及自己"眼里容不得沙子"。

这些理由加在一起,说的是一段婚姻在多重压力下慢慢走向终点。

没有一锤定音的那一刻,只有磨损。

2007年,两人正式离婚。

这段婚姻走了将近十年。

离婚对外界来说是一条新闻,对她来说是真实生活的切割。

但生活要继续。

离婚之后,汤加丽与同为合肥籍的歌手储毅开始合作,两人一起发布歌曲,也交往了一段时间,生下了一个女儿

这段关系后来的走向,公开资料里没有详细记录。

2007年,还有另一件事。

她代言了一款减肥产品——"果茶抽油瘦"。

广告里,她声称自己喝了这款产品之后,体重从55公斤降到了45公斤以下。

然后央视《生活315》节目把这条广告曝光了

节目核实之后发现,她自身体重从来没有达到过55公斤,一直保持在45公斤左右,根本不存在靠产品减重的过程。

事后采访中,她自己也承认了这个情况。

这条代言,让她的公众信誉又被损耗了一截。

虚假广告的标签,加在人体写真的标签旁边——她那几年的公众形象,始终在被各种争议定义,很少有空间让人看到别的。

2012年,她发行了单曲《分手对白》。

歌手身份,是她在那段时间里尝试的另一个方向。

没有大火,但记录在了履历里。

之后,她从娱乐新闻头条里慢慢消失了。

不是消失,是退场。

2020年,有可查记录的最近一条职业信息出现了。

汤加丽在北京市巴黎一区少儿艺教舞蹈学校,担任中国舞学科负责人,参与教学研讨和学员展演工作。

这个职位,不是挂名的。

中国舞学科负责人,要参与课程设计、教学研讨、学员演出整个链条。

这是需要专业能力支撑的岗位,不是靠当年的知名度就能维持的位置。

这意味着,在写真事件过去将近二十年之后,她仍然在舞蹈这个专业里工作。

不是在台上表演,是在教下一代。

绕了一大圈,她回到了最初的地方。

回头看汤加丽这二十年,有一条线始终是清晰的:她从来没有靠炒作争议维持曝光。

2002年的写真给她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知名度,但她没有顺着这条路走——不断制造新的争议,不断用旧事件刷新存在感。

她打了官司,出了书,上了舞台,然后慢慢从热点中心退到边缘,最后回到教室。

这条路不是主动选择沉默,是一个人在把生活重新拼回来。

东方歌舞团开除了她,后来她在少儿艺术学校重新找到了工作。

父亲六年没接她的电话,后来父女关系慢慢缓和。

丈夫离开了,后来她又有了新的感情和一个女儿。

没有什么是完整恢复的,也没有什么是彻底消失的。

那本写真集,今天在网上还能搜到讨论。

那场官司,至今仍是中国著作权与肖像权领域的教学案例。

她的名字,被这件事绑定了二十年,可能还会再绑二十年。

但2020年,她在北京某所少儿艺术学校的教室里,教孩子们跳中国舞。

这个画面,和2002年的那本写真集,都是她人生的一部分。

哪个更"真实",取决于你愿意看哪一面。

#新锐领航权益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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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8-23

标签:娱乐   单身   写真   写真集   照片   东方歌舞团   摄影师   出版社   北京   专业   官司   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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