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6年福州市教育局
直属学校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园)
安置评估工作的公告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入学(园)评估与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教规〔2026〕6号),现就2026年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特殊儿童少年入学(园)安置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
所有属于招生范围、符合就学年龄要求,申请入读或转入市属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特殊儿童少年,其家长可自愿申请评估。其中,有意愿就读福州市星语学校、福州市聋哑学校孤独症班的特殊儿童少年,应接受福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方具有报名资格。申请就读特殊教育学校中职班的学生不在此次评估范围内,评估工作按照相关学校中职班招生简章执行。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评估时间:2026年8月3日—8月5日,具体时间由福州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通知。
报名及评估地点统一设在福州市星语学校(仓山区首山路39号)。
三、报名材料
所有材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具体如下:
1.特殊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家长知情同意书(交原件);
2.特殊儿童少年户口簿,非本地户籍儿童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交复印件);
3.残疾证(学前儿童、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儿童如无残疾证可不提供)、三甲医院医学诊断证明(孤独症儿童必备)、既往康复证明(如有可提供)(交复印件);
4.监护人身份证(交复印件);
5.特殊儿童少年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交原件)。
四、评估人员
市教育局委托福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织教育、心理、残疾评定等方面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参加评估的具体专家名单根据相应批次评估对象的类型、特点等具体确定。
五、评估结论
1.针对入园对象,区分具备、不具备适应幼儿园生活能力两类结论。
2.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及转入学生,明确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三种安置意见。
六、具体安置
学校、幼儿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和专家委员会评估结论负责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安置的具体实施。经福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后市属特教学校无学位接收及应送教上门的残疾适龄儿童由属地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保障义务教育。
七、咨询方式
黄老师、肖老师,咨询电话:0591-83215633;黄老师0591-88039675(工作时间开展答疑)。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特殊儿童少年教育评估家长知情同意书
福州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0日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福州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入学(园)评估与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福州教育)
编辑:曾子欣
审核:林忠锦 付丽宁
更新时间: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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