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不胜防!AI冒充刘欢家属带货牟利,吴越遭AI仿冒,官媒直接出手

一段怀念歌手的视频,看到后面成了商品推荐;一张熟悉的演员面孔,张口就劝大家放心购买。等家属澄清、本人发声,人们才发现,自己相信的那个身份,竟然是别人编出来的。

刘欢家属被冒充,吴越怒斥AI仿冒带货,看似是不同人物遭遇的麻烦,背后却有同一个问题:有人把公众对名人的熟悉、对家属的同情,变成了推动商品成交的工具。

在我看来,这件事不能只用“提高警惕”来收尾。消费者需要谨慎,但掌握账号、推荐和交易管理能力的平台,更应该把核验做在前面,不能让普通人独自承担辨别真假的压力。

一、假家属卖的东西,为什么让人难以接受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9月26日发布讣告,确认刘欢于2026年9月25日在上海病逝,享年63岁。对许多听着他的歌长大的人来说,这个消息意味着一次难舍的告别,也承载着共同的生活记忆。

然而,随后出现的部分视频,却把这份怀念引向了购物链接。有人以“刘老师老婆”为名,自称是卢璐,穿插刘欢的演出画面,讲述所谓临终情形,后半段开始推荐“黄精五黑粉”。

天津广播转述的报道显示,网上还出现了自称“刘欢儿子”的带货视频,同样挂着相关商品链接。这是有人冒充家属带货,不能让标题和叙述给真正的家属扣上责任。

卢璐此前已表示,网上有关刘欢的临终传闻和后事图片并不真实,并说明除了朋友圈,两人没有其他社交媒体。这一澄清,也提醒公众不要把突然出现的“家属账号”直接认作本人。

我认为,这类营销的问题,不仅是身份造假,还在于它改变了消费者判断的顺序。人们先被故事打动,产生安慰家属的情绪,随后才看到商品,原本应该进行的比较就容易被挤到后面。

假如一个陌生卖家直接推荐食品,大家可能会问成分、价格、资质和售后。可当推荐者被包装成名人家属,观众就可能把对名人的好感转移到商品上,把熟悉感误当成质量和信誉的保证。

当然,宣传身份有问题,不等于商品一定存在质量问题。产品是否合格,需要检测和监管依据;但商品即使合格,也不能倒过来证明冒用身份合理。两件事应该分别查清,不能相互抵消。

我也不赞成嘲笑那些留下安慰话语的网友。他们愿意表达关心,并不是什么过错。应该追问的是,谁利用这种关心制造误认,又是谁允许未经核实的亲属身份成为商业推荐的依据。

因此,这场风波首先该守住的,是感情与交易之间的边界。怀念可以是真诚的,购物也应该是知情的。不能让一个人带着善意点开视频,最后却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为虚构身份掏了钱。

二、吴越公开发声,AI标签不能代替本人授权

10月18日凌晨3时许,吴越在微博发文,质疑有人利用AI冒用自己进行带货,并要求相关人员退还骗取的钱款。她提到的“花姐”,随后被媒体报道为视频号账号“花姐美肤日记”。

据澎湃新闻报道,涉事视频使用了仿冒吴越的带货画面,拼接她公开活动的片段,再配上模拟其声音的商品推荐。页面同时标注了“作者提示:含AI生成内容”,但仍在借她的身份推销。

这件事已有明确后续。10月18日,澎湃新闻从微信团队了解到,涉事账号已被永久封禁,内容清空不可见。批评平台治理时,也应该交代这一处置,不能把报道停留在刚曝光的阶段。

我认为,封禁是必要的,但问题不能到此为止。有没有消费者因此下单,相关订单发生争议后如何处理,冒用素材是否还在其他账号传播,这些都值得继续核查,不能用账号消失代替后续处理。

其中最需要分清的,是AI提示和商业授权的关系。提示说明内容可能经过人工智能生成或处理,却不证明当事人同意推荐商品。观众看到“AI生成”,仍可能误以为这是本人授权的数字形象。

所以,审核不能只问有没有贴标签,还要看整段视频在传递什么。如果画面、声音和文案都在强调明星亲自推荐,一行提示就不足以消除这种误认,更不能自动把冒用变成合理使用。

温峥嵘此前也讲述过类似遭遇:自己的影像出现在不同直播间,进入相关直播间质问后反而被拉黑。相关报道涉及AI合成、盗播和录播等情况,不能把不同方式全部归结为同一种技术。

在我看来,这种荒诞感提醒我们,维权不该过分依赖当事人的知名度。演员公开发声后能够引起关注,普通人却未必有这样的传播能力。规则应该同样保护那些没有热搜、没有大量粉丝的人。

归根到底,一个人的脸和声音能够被复制,不代表别人因此获得使用权。技术可以帮助获得授权的创作,也可能被用于冒用。治理要看具体用途和权利依据,而不是看到AI两个字就放行。

三、制作成本降低,责任不能只停在发布账号

制作门槛有多低?中国新闻网2026年7月3日的调查显示,受访商家提供的一分钟以内明星AI定制视频,报价普遍在70至100元。这是调查中的商家报价,并非整个行业的统一收费标准。

同一调查还发现,部分商家以1.98元出售声音克隆工具链接和教程,并宣称可以长期使用。这里的低价和使用期限属于商家销售说法,不代表购买后就获得了克隆他人声音的合法授权。

我认为,值得关注的是成本失衡。一段冒用视频可以低价制作,被冒用的人却需要寻找发布者、保存证据、提交投诉。视频再换一个账号出现,当事人还可能需要重新走一遍这些流程。

不过,相似的视频不一定来自同一个团伙,同款商品也不能直接证明背后存在统一操盘。文案、素材和链接可以提供调查线索,但组织关系、资金往来和具体分工,都需要进一步证据支持。

在冒充刘欢家属的报道中,店铺客服提醒记者不要相信相关身份,负责人称不知有人冒充家属推广,并表示可能是别人自行挂链接。平台客服当时则答复,需要权利人或家人进行举报。

这些说法需要核实,不能随意改成结论。店铺说不知情,不代表已经证明没有责任;视频挂着商品链接,也不代表店铺必然参与制作。要看双方是否合作、是否获利,以及发现问题后的处理。

我更关心的是,调查能否沿着业务关系推进:谁制作素材,谁经营账号,谁销售商品,推广是否产生佣金。查清这些具体问题,才可能找到反复冒用的原因,而不只是删掉眼前一段视频。

同时,没有公开社交账号,不等于无法举报或维权。家属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表达诉求。真正应该改进的是投诉流程的便利程度,不能把“不经营公开账号”直接写成没有办法寻求帮助。

在我看来,平台应当让身份投诉和交易投诉相互衔接。权利人能够便捷证明身份,消费者能够提交异常线索,经营者能够核查推广来源。减少来回转交,才能让纠错速度跟上内容传播。

四、保护消费者,不能只剩一句“擦亮眼睛”

针对冒充刘欢家属带货,央视网评论已提出批评,关注平台的治理责任。这场讨论的意义,不只是让某个账号受到关注,更应该推动日常审核改进,让同类问题尽量在造成损失前被发现。

中央网信办9月30日公布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朗·整治短视频虚假人设乱象”专项行动,重点包括利用AI假冒公众人物开展虚假代言、营销,以及冒充热点事件当事人亲属等问题。

通知还明确要求,平台不得借AI生成等内容标签规避网络生态治理相关要求。我认为,这回应了公众的疑问:标识是必要的信息提示,但平台仍然需要判断内容是否存在冒用和误导。

法律责任也需要准确理解。《民法典》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户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相关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案件仍需结合证据判断。

逝者的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法律规定的近亲属可以依法主张责任。但是否构成消费欺诈、适用何种赔偿,需要符合相应条件,不能未经认定就替具体案件宣布结果。

我认为,对自称名人或其家属、同时开展带货的账号,加强身份和授权核验是合理的。核验可以设置便捷通道,也应提供申诉机会,既减少冒用,也避免因为名字相同或正常引用而误伤合法内容。

对已经确认的冒用,停止传播之后,还应保留必要证据,提供清晰的交易投诉入口。消费者关心的是自己的订单怎么办,而不是单纯看到一条封禁公告。治理成效需要体现在这些实际问题上。

普通人也可以给购买决定留一点时间,先核实账号,再查看经营主体、产品说明和售后条件。不过,我始终认为,这只能是补充防线,不能要求每位消费者都成为查身份、辨声音的调查员。

刘欢家属被冒充,吴越被制作成虚假推荐者,受损的不只是个人形象,还有普通人对真实表达的信任。让身份可核验、推荐有依据、投诉有回应,才能使善意不再轻易成为别人牟利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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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21

标签:科技   防不胜防   家属   出手   刘欢   吴越   账号   身份   视频   商品   消费者   声音   平台   内容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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