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培琳
记者6月10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获悉,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通知,6月10日至6月19日将发行2025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海南地区由15家银行承销。
本次发行的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全国最大发行总额500亿元,6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6月10日支付利息。
第三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1.63%,全国最大发行额250亿元,2028年6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第四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1.7%,全国最大发行额250亿元,2030年6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海南省内15家承销银行有售,投资者可在对外营业的银行网点柜台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
其中,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这4家银行,投资者可通过网上银行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这10家银行,投资者既可通过网上银行,也可通过手机银行办理两期国债认购业务。具体事宜,投资者可咨询各银行客服热线。
更新时间: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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