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福音-今天起部分食品违法行为将不予处罚!

近年来,食品安全形式越来越好,但职业打假人团队对经营过期食品、标签瑕疵食品等“排山倒海似”的投诉举报不仅给市场监管等基层执法部门带来了极大困扰、苦不堪言,个别地区销售过期食品罚款5万被法院撤销等案件也屡屡出现,也严重干扰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正常经营。一头是“四个最严”、另一头是“保障民生”,基层执法人员往往掌握不好尺度:处罚过重容易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撤销、处罚过轻容易被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因此,很多地方做法不一、食品执法甚至一度陷入尴尬局面!

终于,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要求,深入践行监管为民理念,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市场监管总局在2025年2月7日终于出台了《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和《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


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

从今以后,销售少量过期食品、标签瑕疵食品、无证超范围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将有条件的实行“首次违法不罚”、“轻微违法不罚”!

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


相信以后食品领域的职业举报人数量会极速减少,食品生产经营者们的营商环境将得到极大优化,市场监管部门基层执法人员也能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查处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监管、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等本职工作,更好的服务于真正的消费者,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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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16

标签:经营者   食品   福音   瑕疵   食品安全   轻微   清单   基层   市场监管   行政   标签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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