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跟一个老师聊天,说起经历来。
我说:在我的人生经历中,没有啥事儿能被难倒的。
可以做到逢山开路,遇水架桥。
一、风雨无阻,步行15里回外婆家,那时候是12岁。
小时候在姥姥家长大,上初中的时候去县城,跟母亲一起生活。
一周回姥姥家一次,一般是周六下午下学后回去(那时候只休息周日一天)。
县城距离姥姥家15华里,回姥姥家,一年四季都是这样,可以说是风雨无阻,那时候我12岁。
从姥姥身边到母亲身边,一直不习惯,认为姥姥家才是我该待的地方。
看现在12岁的孩子,别说是天黑,就是大白天做父母的也不会让孩子独自外出的。
那时候也不知道害怕,天黑走路,害怕了就唱歌。到家看到姥姥在大门口接我,害怕的事儿就忘记了。
二、十三岁分担家里经济困难。
上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就不咋回农村姥姥家了。
这时候母亲给我找的活是在县食品加工厂包糖球,是按斤结算钱的,包一斤2分钱。这是假期的临时活。
包糖球的人多,出糖球的机器慢,糖球还是热的,刚出来的糖块是软的,包糖球的孩子就开始抢,包好的糖球不是方方正正的,热的糖球包出来就变形了。
我一天能包40斤,能挣8毛钱。一个暑假从早上八点,干到中午12点,下午两点开始,到5点半下班,一个暑假能挣30多元。
还有一年是给土产公司打工,工作就是lv烟叶,把烟的梗和叶分开,梗算是废料,叶子是制造烟卷用的。
刚开始干的时候,被烟叶呛的一直打喷嚏,三天后就没有那么敏感了。当时我舅舅就在土产上工作,我才可以干这样的临时活。一个假期也能挣上3、40元。
跟单位没有人事关系的还不能干这活呢。能挣上3、40元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在农村就能娶个媳妇了。
最苦的活就是给土产公司刷塑料布,刷塑料布的收入高些,土产公司有小山一样多的塑料布,每天骑车带回来很多,刷干净,凉的没有水后,一块一块叠好,送到土产公司,过秤,拿钱。不记得一个假期用坏了多少刷子,刷子都是母亲买,一次就买好多。
正好我们住的家属院有一个大水坑,我站在 水坑的边上刷,水会弄到手上、身上。
实在冷的受不了,就回家待一会暖和暖和。
一年假期实在没有零活干,母亲就让我去姨妈家,看小表妹。其实我知道母亲不想让我在家吃闲饭,那时候父母亲两个人的收入70多元,要管10口人吃饭穿衣(爷爷奶奶,有一个比我大五岁的姑姑,父母亲,还有我们姊妹五个)。
这是初中假期的工作,好像没有一个假期是玩着过的。
三、上高中干活,就当成成年人使用了。
上高中的假期工作就单一了。只要放假就跟母亲单位里的电工干活,那时候只要县里的单位有新建房,就要安装电灯,活基本上是干不完的。
单位分工也比较明确,一个县的电工也有限,正式工干不完的活,就找临时工,我就那个单位常年雇的临时工。
只要有时间就跟师傅说:明天是星期天跟你去干活,具体就是安装电灯,架线路(只管室内),那时候,都是用芦苇扎的顶棚,我负责上梯子,安装瓷夹、闸刀、走线路。一天能挣四元钱,一个假期就能收入一百多元,显然比上初中干的活收入高很多了。
但是正式工他们收入比我高一半,干的活是一样的,有时候干的活比他们还多。
那时候就能理解临时跟正式工的区别。
高中毕业考学后,等通知的这段时间,干活的时间比较长,大概有半年还多。
具体收入多少,我从没有自己领过钱,到时候母亲就把钱领走补贴家用了。
四、十三岁当家长,管着弟弟吃喝。
可以说,从上初中,基本上是我一个人带大弟弟的,弟弟比我小三岁,但是家里的活都是我干,父亲在乡里工作,母亲虽说在县里,常年下乡,一周回家一次,住一天,周日下午就要回乡里。
那时候家里做饭的是煤火,是需要和煤(就是用粘土和煤掺和在一起,这个可是体力活,间隔一天就要和一次煤,就是寒冬腊月和一次煤,就能出一身汗)。
12岁初中的我,带着上三年级的弟弟,安全要负责,吃饭要负责、洗衣服要负责(那时候没有洗衣机的)。
买面、买米我骑自行车解决。
那时候的自行车跟现在的不一样,都是二八大杠,因为个子小,坐车座上够不到脚蹬子,右脚只有在大梁的下面掏着骑。
一次买面30斤,我一个人,把30斤面从后座上搬下来,挪进屋里。
这样照顾家,照顾弟弟几年。
前段时间跟弟弟回忆小时候的事儿,弟弟说:你没有让我吃过好的。
我们虽说是城镇户口,粗粮供给是30%,蒸馒头的时候我会做两种,弟弟吃白面的,我吃的是白面跟粗粮在一起的。
父母重男轻女思想很严重,好的都让弟弟吃,弟弟还说我没有让他吃好的,不说感恩我照顾他多年,反倒在埋怨我没有让他吃好的。
五、一次做饭的时候差点电死。
早年没有电磁灶,电饭煲。
煤火我照顾不好就灭了,还要按时上学,就偷点,用电炉子做饭。就是那种裸露电炉丝的,也没有平底锅,做饭就用三个腿的炒菜锅。
需要把三个腿错开电炉丝放好后,打开电炉通电。
一次没有放好,往锅里糊面的时候,我中电了,糊面的碗甩到了墙上,半天没有缓过来。
触电的感觉记忆太深了,220伏的电压,说电死九电死了,算是死里逃生。
六、我的高光时刻。
从学校毕业后,我的高光时候算是来了,最好的日子就是认识老公以后。
再不用劳累,也不用为生活发愁了。
老公那时候在部队,收入还算不错,结婚一年后有了女儿,老公会时不时的从邮局汇钱给我,每次基本上是2、3百元,我那时候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是40多元。
每次收发室把汇款单交给我的时候,好多同事都羡慕,只要有汇款单,同事就说:暂寄200元,以补无米之炊。当时的2、3百元可不是小数目哦。
有房子住,单位分的20平的平房,一间十平方的厨房,感觉特别满足。
女儿小时候我上的是运行班,上一个班是24小时,可以休息两天。
有操作的时候,休班的同事把女儿带出机房,没有操作的时候,我上班带着小孩。
好在当时的头同情我老公在部队,他们也很照顾我这个军人家属。
婆婆要照顾小姑子家的孩子,我母亲还没有退休。你说啥?找保姆?
想都不敢想。保姆可不是一般家庭能用的起的。
有后续。
更新时间: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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