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

调整后,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此前,商业用房(包括商铺、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等)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50%。
《通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省级派出机构将根据辖区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在全国统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基础上,自主确定辖区各城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
中指研究院分析指出,本次出台的政策直接降低了购买商业用房的门槛,有助于提升商用房市场活跃度,也是支持去库存的具体表现。近几年,商用房市场库存量偏大已成行业共识。在推动去库存和盘活存量方面,不少城市已出台多项支持政策,包括存量商住房项目改建为租赁住房,支持楼宇兼容、临时改变用途等方式。未来,预计更多城市将落实商住房市场去库存政策,除了盘活闲置用房外,优化商办限购政策,也是促进交易活跃度的关键。
《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 许予朋
《中国银行保险报》编辑 李梦溪
更新时间: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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