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展呈现 | 法院档案里的抗战记忆(三)

80年前,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取得伟大胜利,中华民族浴火重生。翻开被血泪浸染的历史册页,外敌入侵的苦难历历在目,浴血奋战的壮烈激荡人心。

烽火淬炼初心,法治点亮征程。值此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之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特别策划“法院档案里的抗战记忆”主题展览,以战时法度、铁案铭史、惩贪肃纪、正义审判、烽火法魂五个篇章,展现江苏审判机构在党的领导下,服务抗战大局、维护社会秩序、巩固民主政权的生动实践,再现那段艰苦卓绝而又熠熠生辉的法治历程。本公号分三期呈现。

江苏法治报整版呈现展览内容

第四篇章:正义审判

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最早呼吁严惩汉奸卖国贼,在解放区逮捕并公审汉奸。195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沈阳、太原两地设立特别军事法庭,依法对在押的45名职位较高、罪行严重的日本战犯进行公开审判。新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坚持教育改造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既体现了正义的尊严,又体现了中国人民的宽宏大量和人道主义精神,是国际战犯审判的一个创举。

新中国对战犯的审判

审判与忏悔

“我的前半生是侵略战争的魔鬼,正是充满国际主义精神与人道主义关怀的中国政府改变了我,让我变成人。”

战犯铃木启久当庭忏悔:“我杀害中国人民的手段,是残忍的、毫无人性的,是中国人民所不能忘记的,我愿接受最严厉的惩罚,对我的罪行担负全部责任。”

战犯上坂胜当庭忏悔:“我这样的人,就说判处死刑,也不能弥补我过去所犯的罪行。我现在诚恳地向中国人民谢罪,而且愿意接受任何一种处罚。”

依法特赦

特赦是国际通行的在遇有重要历史节点时国家对特定罪犯赦免余刑的人道主义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进行过九次特赦。新中国成立后至1975年,对战争罪犯、反革命罪犯和部分普通刑事罪犯进行过七次特赦。根据现行宪法,在2015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在2019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国进行了两次特赦。

2015年9月,根据中央、最高法院统一部署,在最高法院直接指导下,江苏法院严格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对参加过抗日战争的孟某某、徐某某等罪犯予以特赦,确保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夏淑琴诉日本右翼侵害名誉权案

夏淑琴诉日本右翼侵害名誉权案案卷

2006年8月23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起诉日本右翼作者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和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侵犯名誉权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法院最终判令被告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与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立即停止出版并收回和销毁已出版的侵权书籍,在中日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60万元。

相关报道

《谁是说谎者——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名誉权纠纷案审理回顾》

结束篇:烽火法魂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根据地司法工作者在血火考验的艰苦环境中,坚守法治初心,淬炼法治精神,用坚定信仰和赤诚奉献书写了辉煌的法治篇章。老一辈江苏法院人,在战火纷飞的艰苦岁月里,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恪守司法为民的赤子之心。他们无畏牺牲,前赴后继,克服物资匮乏、环境险恶的重重困难,坚守司法阵地。他们用热血与生命守护着根据地的法治星火,将“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司法理念镌刻在血染的卷宗上,于硝烟弥漫的江苏大地上谱写了一曲荡气回肠的法治壮歌。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精神,

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

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

百折不挠、坚毅不拔的必胜信念。

伟大的抗战精神,是中国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将永远激励中国人民克服一切艰难险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策划:省法院办公室、教育处、新闻办公室

整理:陈 韬 刘龙见(省法院办公室)

夏思纯(省法院新闻办公室)

责任编辑:夏思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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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08

标签:历史   法院   记忆   档案   日本   战犯   法治   江苏   罪犯   最高法院   精神   右翼   抗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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