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给朋友发消息吐槽物业乱收费:“我偶尔一个月里面会有一个周末或者两个周末回一下广州住两天,偶尔住一下,水电费每个月高达200块,后来一天没住竟然一个月还要交180的水电费。”

还有租客说:房子空了一个月,没用过水电,却显示用了7吨水、36度电。

上网一搜,发现不少人都有类似经历。如果你也碰上这种事,会默默认栽吗?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下面这8种物业费,早就被定为“违规收费”了!业主们别再傻傻交钱啦!
01.物业自己涨价?不行!
物业费不是物业说涨就涨的,收费标准得经过物价部门审核批准。要是物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又拿不出合法的审批文件,那超出规定的部分,业主完全可以拒绝缴纳。
比如襄阳有家物业,不按合同收费私自涨价。后来业主投诉,物业不仅退了多收的7万多,还被依法罚了款。

02.没签合同就收费?别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说得很清楚: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人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比如常州某小区,房子还没交、合同也没签,物业就提前一年收费。这明显违规!没签合同,坚决不交。

03.房子有质量问题?物业费别急着交!
房子有质量问题,要返工?期间的物业费就得开发商承担。
这个在长沙市就有明确规定,业主在查验收房的时候,要是发现房子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购房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整改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就应该由建设单位缴纳。
咱们业主一定要先验房再签字,有问题就拍照留证,别糊里糊涂把物业费交了。

04.延期交房还想收费?没门!
房子没有按时间,还想收物业费,肯定是不行。
比如合肥某开发商,到了交房时间,却以“不交物业费不给钥匙”为由拒绝交房。最后法院判开发商违约,赔了每户13万多。
澎湃新闻有报道:法官说法,业主缴纳物业服务费的起算点应为房屋交付之日,即业主接收房屋并实际取得房屋使用权的,业主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应承担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建设单位未将房屋交付给业主的,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建设单位,故物业服务费仍应由建设单位负担。

05.服务太差?费用必须打折!
按理来说,物业收了费,签了合约,就要按约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服务不符合要求,
咱业主完全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
服务都打折扣了,费用怎么能不打折呢?
南昌有家物业,小区垃圾成堆、绿化带长满杂草,二次供水设备也没清洁记录……这种物业服务不合格,咱们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他们整改,甚至可以要求减免物业费。不能让物业拿着咱们的钱,却不办事!
06.巧立名目乱收费?不买账!
物业不能随便加收额外费用。比如代收水电费时,不能加收“水损费”“加压费”“服务费”等。
这也是有明文规定的,比如长沙就明确了,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期间,严禁擅自加收任何费用。

07.用断水断电逼交费?违法!
物业不是执法部门,没权力采取断水、断电、限制出入等方式催费物业费。
《金昌市物业管理条例》就有明确规定,禁止以断(控)水电气热或者限制业主及其车辆出入等方式催收物业服务费。
业主遇到极端方式催收,一定要维权,按规定,他们断水断电导致业主蒙受损失,也要赔偿。

最后总结:物业费,应该是我们享受服务的公平对价,而不是任人宰割的“冤大头费”!
记住上面这些情况,下次再遇到物业乱收费,挺直腰板,理直气壮地说“不”!
更新时间: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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