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ST高鸿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ST高鸿长期开展无商业实质的笔记本电脑等“空转”“走单”业务,大幅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证监会拟对相关责任主体罚款1.6亿元,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罚款700万元。*ST高鸿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深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公告显示,高鸿股份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5年至2021年,高鸿股份通过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鸿科技)参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庆亚)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开展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该业务供应商和客户均由江庆联系撮合业务资金、合同、物流单据流转形成闭环,无实际货物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2018年和2020年,高鸿股份通过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高鸿数据)和高鸿恒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鸿恒昌)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2022年和2023年,高鸿股份及其子公司高鸿数据、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高鸿鼎恒)、江苏高鸿鼎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高鸿鼎远,高鸿鼎恒子公司)组织开展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导致高鸿股份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98.7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7622.59万元。
高鸿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2021年4月,证监会批准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亿元。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根据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对高鸿股份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和罚款的处分。综合两项违法违规行为,高鸿股份拟被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并处以1.35亿元的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拟被处以75万元至750万元不等的罚款。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由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唐电信集团)发起设立的高科技企业,于2003年在深交所上市。企业逐步形成了数智化应用、信息服务和IT销售三大主营业务的产业布局。
更新时间:2025-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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