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通报6起典型案例

【来源:陕西日报】

7月21日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

2025年食品安全暨“守护消费”

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2025年以来,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截至目前,商洛市依法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74件,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荷兰豆案

2025年4月29日,执法人员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报告,对当事人依法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不合格批次荷兰豆,检查前全部售罄,违法所得559.2元。同时查明,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对该抽检不合格批次荷兰豆的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查验。

2025年6月27日,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面点房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5年4月2日,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当事人依法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空心挂面标示“绿色食品”,但不能提供绿色食品认证材料;经营的豆腐干标示“高蛋白低脂肪食品”,但产品标签显示每百克含脂肪13.8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中关于“低脂肪”的规定,违法所得178.27元。同时查明,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无法提供上级供货商信息。

2025年5月26日,商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食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某烟酒副食店经营非法标注“内供”白酒案

2025年6月9日,执法人员巡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门店经营的“原浆鳯香内供”白酒(共计120瓶)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且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未建立进销货台账。

2025年7月11日,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120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白酒,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菜籽油案

2025年5月20日,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灌装车间存放的规格2.5L/桶的菜籽油(共计116桶)未标注生产日期,涉案货值8700元。后经执法抽检,结果判定产品质量合格。

2025年7月4日,商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雪魔芋”食品案

2025年3月16日,执法人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当事人依法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生产的“雪魔芋”食品,标签标注的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于2022年10月20日到期。涉案货值750元。

2025年7月4日,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标签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某果茶店未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活动案

2025年5月7日,执法人员日常巡查中发现,当事人2025年5月1日开业从事餐饮服务,但未依法取得《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2025年6月23日,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商洛市场监管

责编 | 王 晶

编辑 | 崔睿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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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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