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低生育率、缓解人口老龄化,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芜湖市不断优化生育政策,多措并举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着力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芜湖市出台《芜湖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提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降低了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由12个月缩短至6个月;将生育产前检查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从2024年8月1日起,参保职工和居民在省内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25家医疗机构就诊时,包含“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可纳入医保报销。
芜湖市出台《芜湖市育儿补贴实施方案》,对2024年1月1日后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别给予2000元和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落实《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芜湖市出台《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对多子女家庭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
自2022年9月起,芜湖市对入托家庭的3岁以下二孩、三孩分别给予1000元/月和2000元/月的补助,基本实现普惠入托费二孩减半、三孩全免。
截至2025年5月底,全市可提供托位数超过2.3万个,千人口托位数达6.2。稳步推进托育园、幼儿园一体化建设,全市累计备案托育服务机构370家,其中托幼一体化机构占比达80%。
近三年,市县财政累计投入5578万元用于发放入托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已兑现育儿补贴1935人次,已发放资金371.3万元。多项补贴政策协同发力,切实为育儿家庭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持。
来源:芜湖发布
编辑:吴越
校对:强黎明
审核:管大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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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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