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热报名中!永州市优质创业项目申报启动

为贯彻落实《永州市创业项目加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永人社发〔2024〕18号)文件精神,推动优质创业项目落地孵化,现面向全市开展优质创业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2021年10月9日以来,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在永州市创办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

1. 法定代表人要求:必须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且自注册之日起未发生变更。

2. 出资比例:法定代表人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3. 带动就业:除法定代表人外,需吸纳至少3人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信用良好: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

5. 固定场所:有固定的办公或经营场所。

6. 项目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良好。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请(4月25日前完成)

符合永州市优质创业项目申报条件的对象,自主向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发起申请,提交材料包括:

(1)永州市优质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学历、服役、就业困难等证明材料

(4)项目商业计划书(主要包含项目基本情况、营收情况、专利及科技成果、带动就业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

(5)吸纳就业名册和工资发放凭证

2、县市区审核推荐(5月12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团委、农业农村、科技、文旅广体、退役军人、残联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核推荐。

3、市级部门复核(5月27日前完成)

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县市区推荐项目进行资格复审及实地考核。

4、专家集中评审(6月12日前完成)

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入围项目进行集中评议。

5、名单公示

最终优质项目名单将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天。

四、扶持政策

1. 资金支持:对评审出的优质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2. 跟踪帮扶:提供商业模式优化、品牌打造、融资对接、渠道拓展等全方位支持。

五、联系方式

以下为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欢迎大家来电咨询。

附件下载:

关于申请优秀创业项目附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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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21

标签:永州市   法定代表人   个体工商户   军人   创业项目   市区   日前   部门   名单   项目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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