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永州市创业项目加速培育计划实施方案》(永人社发〔2024〕18号)文件精神,推动优质创业项目落地孵化,现面向全市开展优质创业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2021年10月9日以来,由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在永州市创办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
1. 法定代表人要求:必须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且自注册之日起未发生变更。
2. 出资比例:法定代表人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3. 带动就业:除法定代表人外,需吸纳至少3人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信用良好: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
5. 固定场所:有固定的办公或经营场所。
6. 项目前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良好。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请(4月25日前完成)
符合永州市优质创业项目申报条件的对象,自主向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发起申请,提交材料包括:
(1)永州市优质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学历、服役、就业困难等证明材料
(4)项目商业计划书(主要包含项目基本情况、营收情况、专利及科技成果、带动就业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
(5)吸纳就业名册和工资发放凭证
2、县市区审核推荐(5月12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团委、农业农村、科技、文旅广体、退役军人、残联等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核推荐。
3、市级部门复核(5月27日前完成)
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县市区推荐项目进行资格复审及实地考核。
4、专家集中评审(6月12日前完成)
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对入围项目进行集中评议。
5、名单公示
最终优质项目名单将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天。
四、扶持政策
1. 资金支持:对评审出的优质创业项目给予资金扶持。
2. 跟踪帮扶:提供商业模式优化、品牌打造、融资对接、渠道拓展等全方位支持。
五、联系方式
以下为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欢迎大家来电咨询。
附件下载:
关于申请优秀创业项目附表.docx
更新时间: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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