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场景与言外之意——也说“民主与独裁”的论战

张勇

1930年代,以《独立评论》(以下简称《独立》)为中心,曾有过一次关于“民主与独裁”(或称“民主与专制”)的讨论。学术界有关此次讨论的研究,已有相当丰硕的成果;然而已有的研究多侧重于论战文字本身(即“论”)的分析、批评,而对此一论战的来龙去脉、起承转合的具体过程,尤其是与时事相应的论战的“言外之意”的探究——即“史”的考察,则缺少足够的注意。本文意在拾遗补阙,希望通过回到当时的历史场景,梳理“民主与独裁”论战的过程及其中未曾被注意的面相,以丰富对于这场论战及1930年代政治思想的了解和认识。

1930年代的“民主与独裁”论战,其主要代表人物均为《独立》的创办者和主要作者,论战的最重要文字亦刊载于《独立》。因此,将“民主与独裁”论战的史事叙述置于《独立》的整体语境中进行,不仅恰当而且必要。

《独立》创办于“九·一八”事变之后,停刊于“七七”事变隆隆的炮声中,作为国难的产物和国难日渐加深的见证,《独立》被深深地烙上了特定的时代印迹。如蒋廷黻所说:“一切严重的国难都是国家和民族的试金石”,学人如斯,学术如斯,都需经受国难的检验。对所谓“民主与独裁”论战的历史考察,自然又要时时顾及这一大的背景。

一、追溯:《独立》的立场

历史的了解《独立》的基本立场,是准确把握“民主与独裁”论战之界限的基础。

《独立》是1930年代最具影响力的时评政论性刊物之一,其创办者和主要作者多为有着留学欧美经历的大学教授和专家学者。《独立》标榜“无所苟”的政论,并以“努力产生中国的新政治理论”为“主要使命”;作为《独立》的创办者之一,胡适在《独立》创刊号上曾这样表述《独立》的立场:

我们叫这刊物做《独立评论》,因为我们都希望永远保持一点独立的精神。不依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的言论来发表我们个人思考的结果:这是独立的精神。

胡适这里所说的“独立精神”曾被不少后来的研究者所激赏。我们虽不必怀疑胡适此段“宣言”的真诚,但也不必被宣言者“牵着鼻子走”。听其言观其行,我们同样需要对《独立》言论的立场做些“独立”的考察。

《独立》发刊未及一年,作为发起人之一的任鸿隽(叔永)就不得不代表《独立》来解释自己的“立场”。在题为《我们是右派吗》一文中,叔永否认有所谓“独立派”的存在,对外界认定《独立》为“右派”的两层“含义”(对日“不主战”,对政府“表同情”)进行反驳。他解释《独立》对政府“表同情”的态度,说:

对于政府,《独立评论》曾经发表过拥护政府的言论……不过读者若能深察一下,便觉所谓拥护政府的言论,都是在两个条件下发表的:一是有政府胜于无政府,一是我们至今还相信改善政府总比推倒政权为更经济的办法。故与其说本刊表同情于政府,无宁说本刊表同情于政府的艰难地位,这和政府的政策,更是风与牛不相及了。

叔永的辩解,提示我们注意:尽管《独立》自始至终标榜自己的“独立”立场,甚至一再渲染其内部成员的各自独立性,但在当时的读者或外人看来,《独立》是有统一立场的。这一立场的基本点之一,就是拥护政府(对日不主战正是当时政府的立场)。而《独立》所以予人如此印象,又正如叔永所说,是因为《独立》所发表的“拥护政府的言论”。

《独立》创刊伊始,就表现出拥护政府的“独立”立场。在《独立》创刊号上,有胡适《上海战事的结束》一文。该文认为上海停战协定的签订,“是中国停战代表失败之中的成功”,并对汪精卫政府在外交上“积极负责任的态度”予以肯定。而该文的背景则如叔永所说:"《独立》的诞生,正在上海协定成立之后。当时全国舆论沸腾,痛责政府的失策,只有《独立》的论说,对于政府多少有几分赞许之词。”不惟如此,在对待当时另一引起普遍关注的事件——“国难会议”的态度上,《独立》亦取与多数舆论不同的积极赞助的立场。《独立》创刊号的两篇重头文章——胡适的《宪政问题》、蒋廷黻的《参加国难会议之回顾》,其论题均与“国难会议”有关。前者列举当时有关“宪政”的各方观点,虽对所谓“政府派”(包括“国难会议”通过的“内政改革案”)有所批评,但在“如期结束训政”(不缩短训政年限)这一当时争论的要害问题上,又是站在“政府派”一边的。后者则对当时抵制“国难会议”的舆论予以严厉的批评,并直陈“国难会议”所应有的“使命”:

凭良心说,国民政府虽不好,日本占据东三省不是因此而起的。再凭良心说,政府虽不好,政府人员的平均道德和知识也不在在野人士平均道德和知识之下。政府为政府计,能对外得一胜利,他的权威也就加高了。政府苦于没有办法,而其所以没有办法因为力量不够:所谓心有余而力不足。增加政府的力量,最低限度,为政府壮胆:这是国难会议应有的使命。

因此,会议代表应向政府表示这样的态度:“你——政府——只要瞻前,我们来顾后。”

《独立》拥护政府的言论,在当时更侧重于“有政府”的论说。在《独立》上最先明确论述“有政府”的,是第5号刊登的傅斯年《中国现在要有政府》一文。傅文的主旨在于强调国难当前,必须支持政府:

照这样形势,虽有一个最好的政府,中国未必不亡,若根本没有了政府,必成亡种之亡。

所以好政府固是我们所希望,而没有了政府乃是万万了不得的。

此时中国政治若离了国民党便没有了政府。

傅斯年的这一“主旨”是他在《独立》第4号上发表的《监察院与汪精卫》一文论点的重申,即“今日之局势恐怕已经谈不到好政府坏政府的问题了,只是有政府无政府的问题了”。《监察院与汪精卫》一文所针对的是国民党内部的派系之争,傅斯年明确表示要支持由汪精卫组阁的政府,所谓“汪如一倒,我们实在想不起更能出产一个政府,因为蒋已单身出不了台了”。《中国现在要有政府》一文,再次说到这层意思:

今日国民党的领袖,曰胡、曰汪、曰蒋。他们三人之有领袖地位,自然不是无因的。胡之人格坚固,汪之人物有吸引力,蒋之意志有强力,这是反对他们的人也不能不承认的。——现在胡先生是不曾到南京的,汪蒋合作而以汪负责任正面的政府,似乎还不是在此日局势下的一个不好的事情。尤可顾虑者,是汪之行政院若塌台,我们颇想不出能更有一个政府出来,能够真有政府的效用,好坏且不论。

由此来说,《独立》所谓“有政府”之“政府”,或有泛指与特指之分。泛指为国民党政府,特指则为汪精卫组阁的行政院。这种区分,有助于了解此后的“民主与独裁”之争的背景。详后。

“有政府”并不是傅斯年的“独立”见解。蒋廷黻的有关言论更为直截明快。在《独立》第51号上,蒋廷黻明确要求知识阶级把拥护政府作为自己的第一要务,说:

我们应该积极的拥护中央。中央有错,我们应设法纠正;不能纠正的话,我们还是拥护中央,因为他是中央。我以为中国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纵使他不满人望,比有三四个各自为政的好,即便这三四个小朝廷好像都是励精图治的。我更以为中国要有好政府必须自有一个政府始。许多人说政府不好不能统一;我说政权不统一,政府不能好。

在拥护政府这一点上,翁文灏有同样的意见。他曾一而再地说:

在这个危急存亡的时候,我们更需要一个政府,而且要一个有力量能负责的政府。我们不应该破坏政府,只希望政府不要破坏自己。

在此国势飘摇的时候,中央政府必须负起全国责任,……全国人民亦须认定唯一的政府,原谅他、拥戴他,不可徒凭意气空相责难。

比较而言,丁文江的“有政府”言论,附带有更多的条件:

国民党是以一党专政为号召的,我们不是国民党的党员,当然不能赞成他“专政”。但是我们是主张“有政府”的人。在外患危急的时候,我们没有替代他的方法和能力,当然不愿意推翻他。我们对于国民党最低的要求是在他执政之下,他应该做到这几个条件,使政治的和平改革有逐渐实现的可能。

在《独立》的初期言论中,与“有政府”相关者,还有关于“社会重心”的论说。为纪念“九·一八”一周年,胡适在《独立》第18号上发表《惨痛的回忆与反省》一文。该文在“回忆”了六七十年的外患和救亡运动后,做了这样的“反省”:

我们应该自己反省:为什么我们这样不中用,为什么我们的民族自救运动到于今还是失败的?……我们的大病原,依我看来,是我们的祖宗造孽太深了,祸延到我们今日。……病根太深,是我们的根本困难,但是我们还有一层很重大的困难,使一切疗治的工作都无从下手。这个大困难就是我们的社会没有重心,就像一个身体没有神经中枢,医头医脚好像都搔不着真正的痛痒。

我们中国这六七十年的历史所以一事无成,一切工作都成虚掷,都不能有永久性者,依我看来,都只因为我们把六七十年的光阴抛掷在寻求建立一个社会重心而终不可得。帝制时代的重心应该在帝室,而那时的满清皇族已到了一个很堕落的末路,经过太平天国的大乱,一切弱点都暴露出来,早已失去政治重心的资格了。所谓“中兴”将相,如曾国藩、李鸿章诸人,在十九世纪的后期,俨然成为一个新的重心。可惜他们不敢进一步推倒满清,建立一个汉族新国家;他们所依附的政治重心一天一天的崩溃,他们所建立的一点事业也就跟着那崩溃的重心一齐消灭了。戊戌的维新领袖也曾轰动一时,几乎有造成新重心的形势,但不久也就消散了。辛亥以后民党的领袖几乎成为社会新重心了,但旧势力不久卷土重来,而革命日子太浅,革命的领袖还不能得着全国的信仰,所以这个新重心不久也崩溃了。在革命领袖之中,孙中山先生最后死,奋斗的日子最久,资望也最深,所以民十三以后,他改造的中国国民党成为一个簇新的社会重心,民十五六年之间,全国多数人心的倾向中国国民党,真是六七十年来所没有的新气象。不幸这个新重心因为缺乏活的领袖,缺乏远大的政治眼光与计划,能唱高调而不能做实事,能破坏而不能建设,能钳制人民而不能收拾人心。这四五年来,又渐渐失去做社会重心的资格了。……这六七十年追求一个社会政治重心而终不可得的一段历史,我认为最值得我们的严重考虑。我以为中国的民族自救运动的失败,这是一个最主要的原因。

胡适对近代历史的“反省”归结到现实,就是提出“用人功”创造一个新的“社会重心”。

就《独立》的文字而言,最先论及“社会重心”问题的并非胡适。傅斯年在《独立》第5号上撰文指出:

有史以来,一国立国之本,最大者有三事:一、政治重心,二、国民经济,三、技术程度。中国现在政治没有有力而稳定的重心,国民经济整个崩溃,而技术程度不及世界潮流者数百年。

傅斯年在这里同样说到中国现在没有有力而稳定的社会政治重心,但他论述的主旨,如前所述,却是“中国现在要有政府”。刊载胡适《惨痛的回忆与反省》的《独立》第18号上,居首篇位置的是傅斯年的《“九一八”一年了》一文。在此文中,傅斯年也重点说到“社会重心”的问题。此文对当时中国的分析由“浅看来是绝望”和“深看来是大有希望”两部分组成。在“绝望”部分,傅斯年对国民党的统治及其在“九·一八”后的表现,作了严厉的批评,同时也指出“今日之大难题,即在国民党自身弄得没有办法,而中国没有任何政治力量可以取而代之”,尤其是指望“共产党之建国是办不到的”;在“希望”部分,傅斯年说:“中国的事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只要军队稍有纪律,地方便可以平安,只要政府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秩序,人民便可以猛烈的进步。……中国政府有三分的清明,便可有开国的景象。”中国今日“所没有办法者,只是政治,而政治之所以没有办法是没有政治的中心。只要这一层能以一种方式演出来,无论是国民党或其他乃至于一种能拿得起政治来的阶级统治,一切事情都可望进步。”将傅氏的“绝望”和“希望”合起来看,他之希望国民党能有所振作甚至只需稍有作为来承担“社会政治重心”这一角色的意思也是显而易见的。原因在于,目前的中国,国民党的地位不可取代,而“中国现在要有政府”,不论好坏。

胡、傅二文的基本思想是一致的(这也是《独立》同仁的基本立场),即承认、拥护国民党政府的领导地位——“有政府”;同时希望、督促国民党政府振作精神,励精图治,承负起“政治重心”的责任。不过,胡适与傅斯年及其他《独立》同仁(如蒋廷黻、翁文灏)所不同的是,在其公开的言论中,总是试图同国民党政府保持一定的距离,以显示他所标榜的“独立”姿态。然而,既然胡适把他与政府的关系定位为“诤臣”、“诤友”,他能移“独立”的余地也就不多。其实,还在《独立》筹办期间,胡适就已经准备消解因《新月》“人权论战”同国民党政府结下的怨恨了。1932年1月,他与丁文江、翁文灏、蒋廷黻、傅斯年等人商议参加国难会议所应采取的态度,一致的意见是:“不应对国民党取敌对态度,当以非革命的方法求得政治的改善”。前引《惨痛的回忆与反省》一文发表两个多月后,胡适在湖南长沙做《中国政治出路》演讲时,重提“社会重心”的话题,这一次他说得更明确了:“今日的出路”在于

努力造成一个重心。国民党若能了解他的使命,努力做到这一点,我们就祝他成功。否则又得浪费一二十年重觅一个重心。

1933年2月间,胡适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为政治犯问题发生龃龉,胡适提出要在承认政府的自我保护权的前提下,在现行法律的范围内保障民权的主张,受到左翼势力和中共的严厉抨击。瞿秋白、鲁迅说胡适“人权抛却说王权”,确是鞭辟入里地点明了这一时期胡适(也适用于《独立》)同国民党政府关系的实质。

《独立》日益鲜明的“有政府”和支持以南京政府为“社会重心”的言论主张,招致社会视听的“微辞”。徐炳昶称《独立》“现在是以右派著名”,孟森说胡适等持论“动为今之从政者张目”,都表明了《独立》当时给人的观感。要而言之,《独立》标榜的“独立”是有前提的。承认南京政府为中国“社会的重心”,并积极地支持、维护、赞襄这一“重心”以使之在抵抗日本侵略时更为强而有力,是《独立》之“独立”言论的基本立场和出发点。明乎此,则对于“民主与独裁”论战的语境及界限,也就易于了然。

二、缘起:内政改革与“建国”问题讨论

《独立》主张“有政府”,承认南京政府的“社会重心”地位,自以为反映和代表了当时的民众心理和思想,即“目前全国最普遍的政治意态”。蒋廷黻说,民众因对革命和内战的厌倦、失望而产生的“求苟安”的心理,使得“一般民情以为南京所代表的统一是无数代价换来的,绝不可使之摇动。没有人说南京好或国民党好,但人人都怕南京倒了以后的不可收拾”。因而,也就能够容忍和接受“徐图补养”(而非“开刀”)式的改良中国政治的方案。蒋氏指出:人民的这种“降价以求”,正是南京政府的“机会”。

蒋廷黻这里所描述的“政治意态”,与其说是反映了全国民众的心理和思想,不如说更代表了《独立》的意态和主张。在《独立》上,就有从总结中国近代历史的角度,对这种“政治意态”作学理阐述的言论。冯友兰(芝生)这样说:

我们一看中国的现代史,我们就知中国民族无时不在设法自救之中,自救必须自强,自强必须改革内部,这是一定的理,也就是中国民族现在所走的路。

谈到改革,又有两种办法:一种是因旧有者而逐渐改之;一种是完全推倒旧有者马上以新的代之。换言之,一种是进化;一种是革命。借用佛学的两个名词,即一种是渐,一种是顿。

在清末我们改革的时候,同时有两派的改革运动:一派主张用渐的方法,首领是康有为;一派主张用顿的方法,首领是孙中山。用渐的方法改革,事顺而牺牲少;用顿的方法改革,事逆而牺牲大。但用渐的方法有一必要条件,就是必须得被改革者之合作。康有为得不到这个条件(他从清德宗手里暂时得了几天),所以他失败了。后来朝廷虽也“预备立宪”,但其诚意不为人所谅。以后中山所领导的用顿的方法的运动就一发不可止了。从大处看,他这种运动,中间断断续续,是直到民国十七年才告一段落的。中山的灵柩,在南京紫金山下葬,成了一个中山陵。其所象征的意义,就等于一朝的太祖高皇帝,初次坐太和殿。

国民党政权取得,而建设之成绩未著。……于是一般人感觉需要更深刻的改革,主张更深刻改革者又有两派:一派是主张用渐的方法,一派是主张用顿的方法。前者是乡村运动,后者是共产党。

……

我们希望现在的状况能用渐的方法改革下去,因为他事顺而牺牲少。”

近似于冯友兰的言论,还有熊十力以自身经历而作的颇生动的说法:

我从少年时读严译《群学肄言》,曾经引发我一个重大的感想。即由彼书,知道西人言治是“自下而上”的。而反观吾国,即通六经诸子乃至汉以下,迄于近世百家文集,其论治,通同是主张“自上而下”的。彼所谓上者,即君相师儒。在古代,君师合一,君相即兼师儒。春秋以后,师儒渐与君相分席而领导群众。然师儒虽不必立君相之位,要是社会中之上流分子。持清议,司教化,确是辅助朝廷政教的人物,而立乎全国的劳动群众即农民之上,而自居优崇的地位的,所以有“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等说。

我自读了《群学肄言》,便感觉中西政治思想根本不同。却是极端赞成西洋的思想,所以曾经实行参预革命的工作。……至今忽忽二十三年,我是撑眼见着一天大乱一天,极于今而有亡国灭种之惧。我在最近的几年,才感到中国“自上而下”的主张确有其不可颠扑的真理。冯、熊二人论说的问题虽不尽相同,但主张用“渐”的方式进行改革的“旨趣”却是一致的。二人的相同还在于:尽管冯氏对“乡村运动”(即以河北定县、山东邹平为代表的“乡村建设运动”)这种看似“自下而上”的渐的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仍指出这样的改革,其成败关键仍取决于“上”的支持。或许,另一位《独立》的作者(也是发起人的)吴宪有关“定县见闻”的“感想”,能综合冯、熊二人的观点,吴宪说:

我们现在要想把我们的国家弄好,只有两个方法。第一是使教育普及。人民知识程度增高以后,自然会去想法子改良他的环境。这是自下而上的办法,同时也是根本的办法。但是时间恐怕太长了。第二是建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运用政治的力量,来强迫人民改进他的环境。这是自上而下的办法,是治标的不是治本的,并且有许多人反对的。但是政府果然是有力量的,并且是正大光明的,就是专制一点也无妨。可是按照中国现在的情形看起来,两种办法是要双管齐下,单独来都是不容易奏效的。

冯友兰和熊十力由对中国近代以来政治改革的经验总结而指示的“渐”的道路,代表了《独立》政论的基本主张,这也是“有政府”论的思想基础。但“有政府”还是要走向“好政府”,如何进行政治(内政)的改革,即如何使现有的政府能够更好的承担起领导人民共赴国难的重任,是以“努力产生中国的新政治理论”为使命的《独立》的鲜明主题。而吴宪所说的“两种办法”,尤其是“专制一点也无妨”,则提示了《独立》后来有关“专制”、“独裁”言论所代表的当时较普遍的“政治意态”。

《独立》第11号上刊载的丁文江《中国政治的出路》一文,被认为是《独立》政治主张的代表作。丁文江开篇即指出:“凡改革政治,无论在什么时代,在什么国家,不外乎两条路:一是用武力革命,在短时期内推翻原有的政府;二是用和平的手段,经过长期的奋斗,来取得政权。”丁文江在对造成目前中国革命困难的五个“永久性”原因和二个临时性的原因作了详细的分析后,得出的结论是:

在今日的中国,武力革命是极不容易走得通的一条狭路。所以我们只好用和平的手段,长期的奋斗,来改革中国的政治。

丁氏将所谓“奋斗”分为两种:一是对政府的要求,一是自身的努力。对于政府,在承认其统治的前提下,要求其尊重人民的言论思想自由,停止用国库支出来供给国民党省县市党部的费用,明白规定政权转移的程序。但对政府的这些要求并不希望立时实行,只要政府向这些方向努力,

我们可以尽力与国民党合作,一致的拥护政府。

对于自身,则要“努力”组织小团体,公开的讨论我们根本的信仰和政治的主张;救济青年;研究具体问题,拟议建设新国家的方案。在以上努力的基础上,“来成功政治上的大组织”。

丁文江的文章受到马季廉的批评,胡适出面“分剖解释”。《独立》第17号发表胡适《中国政治出路的讨论》一文,其中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胡适对丁文中要求政府“明白规定政权转移的程序”一项,作了具体的说明:“凡宪法中规定总统几年改选一次,议会的任期和解散,总统可以被弹劾去位,总统中道死了或辞了时应由何人继任,凡此等规定都是‘明白规定政权转移的程序’”。其二,针对季廉组织民间政治团体的“私案”,胡适实际上指出了丁文中所说的组织政治团体与季廉主张的区别所在。他明确反对季廉所谓在必要时由“人民干政团体”“自动组织有力的政府”的“大话”,认为“我们只能希望在最近几年之内国中的智识阶级和职业阶级的优秀人才能组织一个可以监督政府指导政府并且援助政府的干政团体”。第三,胡适建议,民间干政团体的名称可以称做“建国大同盟”,

因为今日的真问题,其实不是敌人的飞机何时飞到我们屋上的问题,也不仅是抗日联俄的问题,也不是共产党的问题,乃是怎样建设一个统一的、治安的、普遍繁荣的中华国家的问题。

丁文江关于“中国政治出路”的指示和胡适的解释发挥,表明了《独立》欲图通过渐进之路(包括自上而下——政府、自下而上——民间这两方面的努力)改革中国政治,以建设一个新国家的基本主张。但应当注意的是,在《独立》刊出的头一年里,其言论更多集中于对日“和”、“战”问题及“有政府”的宣传方面,而在如何改革中国政治这一根本问题上并没有进行更多的展开和讨论。

转变发生在热河失陷以后。热河陷落被认为标志着“中日问题现在已到了一个很严重的新阶段”。它说明短期内要收复失地,寻找解决中日问题的捷径是不可能的,必须下决心作长期的准备。“目前我们的工作惟有在国内造成有收复失地的能力和资格,在国际上造成有收复失地可能的形势”。因此,胡适提出“我们可以等候五十年”,蒋廷黻、翁文灏等则强调“未失的疆土是我们的出路”。他们一方面对《塘沽协定》的签定表示赞成,认为对中央政府要“原谅他、拥戴他,不可徒凭意气空相责难”;一方面努力把舆论的注意力引向内政的方面。蒋廷黻指出:“中国近代的厄运之主要原因,无疑的,是现代化的迟缓。换言之,就是内政改革的失败”。“内政与外交好象左右两腿,……内政办得有起色,外交因之容易办”。“现在惟一促进国联和国际帮助我们收复失地的方法,在于速图内政的改革或国家的现代化”。胡适说得更简明扼要:“政治的改造是抵抗帝国侵略主义的先决问题”。那么内政的改革在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呢?蒋廷黻归纳说:“第一,统一应速求巩固”;“第二,建设应急速进行”;第三,“社会中坚份子应负起重担”。事实上,此后《独立》有关内政改革的言论与争辩,正是主要围绕这些问题进行的。而这些问题的归结(核心)则是“建国”问题,因为

现在的竞争是国与国的竞争,我们连国都没有,谈不到竞争,更谈不到胜力。我们目前的准备,很明显的,是大家同心同力的建设一个国家起来,别的等将来再说。

1933年11月,胡适出席第五次太平洋国际学会后归来,恢复担任《独立》的编辑工作。随即在《独立》第76号上发表《建国问题引论》一文。胡适该文针对本年7月《申报》月刊的“现代化讨论”和孟森(心史)的“急先务”之说,认为“现代化”只是一种很广泛的空谈,“急先务”之“当务之急”也是一个可以引起无穷纷争的相对观念,二者都太偏重主义,没有抓住当前中国的“根本问题”。胡适说:

今日当前的大问题依旧是建立国家的问题:国家有了生存的能力,政府有了捍卫国家的能力,其他的社会经济问题也许有渐渐救济解决的办法。国家若陷入了不能自存的地步,外患侵入之后,一切社会革命的试验也只能和现存的一切政制同受敌人铁蹄的蹂躏,决不会有中国亡了或残破了,而某地的赤色革命区域可以幸免的。

所以我们提议:大家应该用全副心思才力来想想我们当前的根本问题,就是怎样建立起一个可以生存于世间的国家的问题。这问题不完全是“师法外国”的问题,因为我们一面参考外国的制度方法,一面也许可以从我们自己的几千年历史里得着一点有用的教训。这问题也不完全是“必有一形成之现代,而后从而化之”的问题,因为一来此时的世界正在演变之中,无有一个已形成的现代;二来我们的病状太危险,底子太虚弱,恐怕还没有急骤追随世界先进国家的能力。这问题也不是一个“急先务”的问题,因为这个国家满身是病痛,医头固是先务,医脚也是先务;兴利固是先务,除弊也是先务;外交固是先务,内政更是先务;学术研究固是先务,整顿招商局也是先务。

我前几年曾说过:我们只有一条路,就是认清了我们的问题,集合全国人才智力,充分采用世界的科学知识与方法,一步一步的作自觉的改革,在那自觉的指导之下,一点一滴的收不断的改革之全功。

胡适《建国问题引论》(以下简称《引论》)一文,可以注意的地方不少,这里所要强调的(也是胡适所强调的)是“建国”这一主题在《独立》政论或政治主张中的统领意义(即胡适所谓“根本问题”)。尽管胡适此文只是“引论”并未对其“建国”主张作具体的解说,但从他给予“建国”的定义——国家在世界上立得住脚,政府有捍卫国家的能力——以及对共产党的批评,仍然可以看出胡适及《独立》一派人维护现存政府,反对暴力革命,主张走渐进的政治改革之路(即从“有政府”到“好政府”)的基本政治立场。

胡适提出“建国”这一根本问题,原本是想就此展开系列讨论的。他在《引论》一文的末尾说:“我们此后想把我们对这个建国问题的各方面的思考的结果,随时陆续写出来,请关心这问题的人时时指教匡正”。随后,《独立》第78号刊载的《世界新形势里的中国外交方针》一文,应是胡适等有关建国问题“思考的结果”的一部分。胡适在该文中指出,中国的外交必须顾到四条路线(日本、苏俄、美国和代表西欧、英帝国的国联),尤其要加强同美、苏和国联的友谊和合作。因为中国要想在世界上立得住脚,而不在强邻(日本)手下讨生活,“必须依靠一个比较近于人类理性的国际组织”,决不能全靠自己的武力。胡适此文,如他自己所说:一半是为国人陈说此义(含有对政府外交方针的批评),一半是对外国人说的(替政府对外解释和表明态度)。同时,又非常明白地表示了胡适和他的“一班朋友”对如何建立一个在现代世界里站得住的国家的认识和思考。

然而,国内政局的剧变,不容胡适等人从容展布其建国的方略。福建事变(闽变)的发动,使得《独立》的注意力集中于内政统一的问题,从而也使得建国问题讨论得此一助力而具体化。《独立》第79号发表胡适《福建的大变局》一文,明确表示反对蒋光鼐、蔡廷锴等十九路军将领在福州成立“人民革命政府”的反蒋革命举措。胡适在文中,引述了蒋廷黻在《独立》第59号上的那段话:先建设一个国家起来,别的等到将来再说。并作发挥,说:

必须先要保存这个国家,别的等到将来再说!这个政府已够脆弱了,不可叫他更脆弱;这个国家够破碎了,不可叫他更破碎。“人权”固然应该保障,但不可掮着“人权”的招牌来做危害国家的行动。“取消党治”固然好听,但不可在这个危急的时期借这种口号来发动内战。今日最足以妨害国家生存的,莫过于内战;最足以完全毁坏国家在世界上残留的一点点地位的,莫过于内战。无论什么金字招牌,都不能解除内战的大罪恶。

胡适将闽变与建国问题的讨论相勾连,引出了蒋廷黻等人的“专制”建国论。1930年代以《独立》为中心的所谓“民主与独裁”的讨论,正是在这样的主题(建国问题讨论)和背景(闽变的刺激)下开始的。

三、论战:如何实现“统一”

《独立》第80号刊载了蒋廷黻的《革命与专制》一文,蒋氏的议论总是既犀利又明快:第一,中国现在谈革命就离不开内战,而民国以来的外交,没有一次外交当局不受内战的掣肘,没有一次内战没有被外人利用来作侵略的工具。因此,“我们没有革命的能力和革命的资格,在我们这个国家,革命是宗败家灭国的奢侈品。”第二,从历史上看,英国、法国和苏俄那般的真正的革命,之前都曾经历过一个专制时期:英国的顿头(都铎)王朝,法国的布彭(波旁)王朝,俄国的罗马罗夫(罗曼诺夫)王朝。这个专制时期的使命是:建立民族国家,养成能作新政权中心的阶级,发展物质文明。“中国现在的局面正象英国未经顿头专制,法国未经布彭专制,俄国未经罗马罗夫专制以前的形势一样,我们现在也只能有内乱,不能有真正的革命。”结论是:

总之,各国的政治史都分为两个阶段,第一是建国,第二步才是用国来谋幸福。

中国现在的所谓革命就是建国的一个大障碍,现在在中国作国民,应该把内战用客观的态度,当作一种历史的过程看,如同医生研究生理一样。统一的势力是我们团体的生长力,我们应该培养;破坏统一的势力是我们国体的病菌,我们应该剪除。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国家存在与不存在的问题,不是个哪种国家的问题。

同一期的《独立评论》还发表了署名“潇潇”的《原则政治》一文,该文也是响应胡适《建国问题引论》之作。“潇潇”指出,胡适所说的“建国”同“现代化”一样,也是一个笼统的名辞,或者说也易流为一个笼统的名辞,应当使之具体化。在他看来,建国的枢纽在政治,

“只有从政治上下手,国家的建立是事半功倍,只有政治上了轨道,一切的现象会跟着走入轨道。”“照中国的情形,假使讲努力的效果,一百个晏阳初梁漱溟或者及不到一个中央的领袖同样地努力。”

当然,政治问题也不能笼统地谈,潇潇强调指出:

我今天讨论建国的政治,决不是效法柏拉图的分类法,先来讨论政体有几种,更不去效近代政治学者先在主权论下起一场论战,便是数年来国内论坛中所喧扰的党治民治,或者更具体点说如开放政权等问题,我今天的讨论却看这种辩论是全不着实际的,全搔不着现实政治的痒处。

中国现实的政治还是“原始时代化”的政治,现代的政治原则或理论都还谈不到,“惟有原始时代化的‘原则政治’才针对我们眼前的病状”。而这些“原则”不过是诸如“信义”,“是非与赏罚的符合”,“贪赃枉法的必须严格制裁”,禁绝鸦片毒品,“惩治贪污要从贪污巨魁下手而不可专办小窃”,政府遵守自己颁布的法律,“教育是树人的大计”,等等。因此,

救中国的初步只要叫人人注意恪守原始人类生存的原则,中国建国的首要,也只要政府中人注意恪守原始政治时期的原则,我们暂不愿再说什么政治原则,而单单提出这个“原则政治”问题。我们坚信:惟有原始的简单才针对中国的病象。

潇潇一文认建国的枢纽在政治,这同前引傅斯年、丁文江等人言论即《独立》的主流言论是一致的,其主张自上而下改良政治的意旨亦是如此。就对现实中国政治的认识而言,他同蒋廷黻也有大致相同的意见:现实中国政治是种前现代式的政治,现代民主政制并不适合当下的中国。但他所说的“原则政治”毕竟过于“原始简单”,远没有蒋氏的“专制”说那样耸人视听,所以接下来胡适的反驳就只以蒋廷黻的文章为对象。《独立》第81号,胡适发表《建国与专制》一文,将上期蒋文论点归结为三个问题:(1)专制是否建国的必要阶段(2)中国经过了几千年的专制,为什么还没有做到建国的历史使命,还没有造成一个民族国家?(3)中国的旧式专制既然没有做到建国的职责,我们今后建国是否还得经过一度的新式专制?而胡适此文及下期(《独立》第82号)发表的《再论建国与专制》一文,就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论述。胡适的意见:(1)与其说专制是建国的必要阶段,不如说政权统一是建国的条件,而政权统一不一定非要经由独裁政治来实现。胡适强作解人:“蒋先生的本意大概也只是要说统一的政权是建国的必要条件;不过他用了‘专制’一个名词来包括政权的统一,就不免容易使人联想到那无限的独裁政治上去”。(2)就广义而言,中国早已是一个民族国家,这有千年的历史为证。所以今日要谈的“建国”,不是要建立一个民族国家,“只是要使这个中国民族国家在现代世界里站得脚住”。至于蒋文所指出的人民缺乏对国家的“公忠”,没有可作新政权中心的阶级以及物质文明落后等缺陷,“只可以证明旧日的社会与政治的恶果,而不足以证明中国不是一个民族的国家”。(3)所谓“新式专制”问题,“并不算是新问题,只是二十多年前新民丛报和民报讨论的‘开明专制’问题的旧事重提而已”。而此“重提”又是十多年来时代思想变迁的结果。

十几年来,人心大变了:议会政治成了资本主义的副产,专政与独裁忽然大时髦了。有些学者,虽然不全是羡慕苏俄与意大利的专制政治的成绩,至少也是感觉到中国过去二十年的空名共和的滑稽,和中国将来试行民主宪政的无望,所以也不免对于那不曾试过的开明专制抱着无穷的期望。还有些人更是明白的要想模仿苏俄的一阶级专政,或者意大利的一党专制。

胡适坚决反对这种种新式专制,他的理由有三:第一,中国今日没有能专制的人,或能专制的党,或能专制的阶级;第二,中国今日没有什么有大魔力的活问题可以号召全国人民的情绪与理智,使全国能站在某个领袖或某政党某阶级的领导之下,造成一个新式专制的局面;第三,民主政治是常识的政治,而开明专制是特别英杰的政治。“特别英杰不可必得,而常识比较容易训练。在我们这样缺乏人才的国家,最好的政治训练是一种可以逐渐推广政权的民主宪政。”因为

只有民主宪政是最幼稚的政治学校,最适宜于收容我们这种幼稚阿斗。我们小心翼翼的经过三五十年的民主宪政的训练之后,将来也许可以有发愤实行一种开明专制的机会。胡适认民主政治是常识的政治(胡适是最喜欢讲常识的),但他的民主政治是最幼稚的学校(后称为“幼稚园”)的说法,却只能算是一种“特识”。蒋廷黻是最看不上士大夫的“特识”的,所以对胡适的“幼稚”说法,不屑与辩。《独立》第83号刊登蒋廷黻《论专制并答胡适之先生》一文,蒋氏的答复集中在对民族主义和“新式专制”在现实中国的必要性的阐述上。

对于民族主义的认识和思考,蒋氏主要得益于他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导师海士(Carlton·J.H.Hayes)。海士所著《族国主义论丛》(Essays on Nationalism)一书,蒋廷黻曾“一读再读”,并在回国后将其译成中文。海士本人“对族国主义的态度是冷淡的、批评的,甚至反对的。但他以为族国主义的势力已经太大,已经深入人类的骨髓,若欲废之而崇大同主义,实等于挽狂澜于既倒,这是不可能的。事已如此,所可能的惟有纠正族国主义的偏颇而谋国际主义的促进。”蒋廷黻与海士的观点“大致相同然不尽同”,虽明知族国主义的缺点,但又确以为

中国人的政治精神病惟族国主义的精神药能医治……中国若不速受族国主义的洗礼,不但中国对国际主义的进步不能有所贡献,且中国本身反将变为波耳干(巴尔干)半岛之第二,反将成为列强的军国主义、帝国主义之用武地。

除却基本观点的同异之外,蒋廷黻得益于海士启示者,至少还有这样几点:第一,族国主义是历史演化的必然事实,是近代社会兴起的标志,也是自十九世纪以来压倒其它的主流的民众信仰。它同工业革命、民治主义等相互联结、共同作用,成为近代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第二,族国主义是民族、民族国家和民族爱国心三者混合而成的,而蒋氏最看重的是民族爱国心——民族主义的政治精神和心理。因为对于“弱小及未开化民族言”,这种精神的培养更为重要,它是“人格与自敬心的学校”。第三,从族国主义的兴起来说,西欧民族国家的建设“是英、法、西、葡及瑞典诸国替出的英主之功劳”“君主专制的政治可算民族觉悟及民族精神之显扬的元勋”。蒋氏引都铎、波旁、罗曼诺夫王朝说专制与建国的关系实有所本。第四,就族国主义与民治主义的关系而言,民族的统一或民族国家的树立,是民治的基础。先兴的民族国家的民治主义“得了族国主义的工具而后能坚强”,后起的民族国家利用了族国主义的工具。“但同时不一定采取工具的原始民治主义”。

上述得自于海士的启示,被用于分析中国的现实,蒋廷黻首先提出这样的问题:在给各国带来实际利益(统一、中央集权等)的民族主义世界大潮流下,中国为什么反从统一退到了割据内乱的局面?这个问题是当下中国政治的最基本的问题。不去认识、解决这一问题,反而高谈、畅谈西洋的自由主义及代表制度、共产主义及党治制度,“我们的国家就愈乱了,就愈分崩离析了”。因为“西洋的政治和中国的政治截然是两件事”。蒋廷黻指出:中国的割据内乱,毛病不在军阀,而“在中国人的意态和物质状况”。以“意态”来说,国人只有省界县界的观念,并以此代替了国家的观念。有省无国,“军阀割据的心理基础不在乎此吗?这种意态普遍的国家能算得一个‘民族国家’吗?”就物质状况而言,因为贫穷,民众饥寒交迫,所以军阀得养私有的军队,兵士则只知私忠(对官长)缺少公忠(对国家)。这样的国家,也不算得“民族国家”。在蒋氏看来,建国仍然是要建立一个近代式的民族主义的国家,即统一的而非割据的国家。要达此目标,首先要有一个能够维持全国的大治安,并得到各省承认的中央政府。这个中央政府若能担任现代化的事业固好,即使做不到这一点,只要它能维持大治安——取缔内战及内乱,教育、工商业及交通就自然而然地会进步。问题是如何才能有这样的中央政府呢?蒋的答案是:在当下的中国,胡适所主张的维多利亚时代的自由主义和代表制度是行不通的,人民不需选举代表,代表也不代表人民,而新知识阶级对这种古典的代表制也绝无信仰;胡适曾提议过的“割据的妥协”也是做不到的,正如国际裁军会议不能成功一样;“福建人民政府”式的革命也不行,它只能形成新的割据和内乱。所以,惟一的选择是个人专制。蒋氏进一步澄清个人专制的含义:第一,个人专制是以大专制取消小专制,它的敌人或对象是二等军阀和附和二等军阀的政客,而非人民。士大夫阶级反对专制的议论,“不是背西洋教科书,就是二等军阀的恐惧心、忌妒心的反映”。从人民立场看,个人的大专制是有利的。第二,以个人专制来统一中国的可能比任何其它方式可能性较高。因为统一的问题实际上是取消二等军阀的问题,二等军阀以武力为凭借,惟更大的武力能打倒他们。中国人的私忠既过于公忠,以个人为中心比较容易产生大武力。第三,关于胡适所谓“二千年的专制为什么没做到建国的使命”的问题,蒋氏这样答复:

二千年来,中国有朝代的变更,无政制及国情的变更,因为环境始终是一样的。现在外人除加在我们身上极大的压力以外,又供给了我们科学与机械,这个东西不是任何专制政府所愿拒绝的,所能拒绝的。就是政府完全无为,只要它维持治安,这两个东西就要改造中国,给她一个新生命。

至此,蒋廷黻已把当下中国的“建国”问题简化为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即统一的问题,而统一的实现则有赖于个人的专制。尽管蒋氏一再申明反对空谈西洋的主义和制度,强调中国政治的特殊性,但其据以论述的参照却是西洋近现代的历史这一思想路径又是显而易明的。也许是有见于此,吴景超做出了以中国历史为据支持蒋氏观点的论证。在《革命与建国》(载《独立》第84号)一文中,吴景超分析中国历史上的“革命”(内乱),提出了这样的普遍“法则”:每次革命大都要经历三个时期,即

“第一期自苛政至现状推翻,可以称为打倒旧政权的时期”;“第二期自群雄争权至统一完成,可以称为创立新政权的时期”;“第三期自善政至和平恢复,可以称为建国时期”。

总结历史是为说明现实,以“三期”法则来对照、观察中国的现状,吴景超指出:自清室被推翻以来的二十余年,中国仍处在革命的“第二时期”,即由群雄割据走向统一的时期。仍以历史为据,“群雄割据的时期,无论久暂,总要演化到统一的途径上去,而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没有例外,统一是以武力的方式完成的。”且运用此武力,需要一个能干的领袖——有为国为民的声望,有知人善用之明和开诚布公的胸怀,就当今社会而言,此领袖还应有现代眼光及一个高明的外交政策。吴氏援据历史而得到的结论十分清楚:当下中国的统一,只有采取武力的方式,时人所谓的“以开放政权求统一”、“以联省自治求统一”、“以建设求统一”等等都是行不通的。至于武力统一所需要的领袖,吴景超并不悲观,“因为根据时势造英雄的原则,这种领袖,迟早总要出现的”。

蒋、吴的文章随即得到胡适的回应,这就是接连刊载于《独立》第85、86号上的《武力统一论——跋蒋廷黻吴景超两先生的论文》和《政治统一的途径》二文。前一文的重点在批驳武力统一论,后一文则正面阐述凭借政治制度来促进和实现统一的观点。在前文中,胡适首先很巧妙地将蒋氏的“专制”等同于吴氏的“革命第二期”又等同于孙中山的“军政时期”,即所谓“马上得天下”的时期,所以“还谈不到‘马上得天下’以后应否用专制或民主宪政”的问题。这还是《建国与专制》一文曾力图要向外界表明的意思:这里讨论的“专制”,不是政治制度的专制问题,是统一的问题,统一的方式问题。胡适一再澄清此意,似乎是要缓解民主与专制这一论题本身的张力和引起的激烈反响,但也提示后人注意此一讨论在当时的具体针对性。其次,胡适虽批评蒋氏引西洋政治史论证个人专制与其“西洋的政治与中国的政治截然是两件事”的说法自相矛盾,也反对吴景超“迷信历史重演”的态度,但他据以反对武力统一的论述,仍不免引证历史。当然胡适“温习”的是现代史,即民元以来多次武力统一不成功的历史。除却历史的证明,胡适也将武力统一行不通的原因归诸“中国人的意态和物质状况”。他所谓“意态”,不是泛指民众缺乏国家观念,“是指中国智识思想界的种种冲突矛盾的社会潮流”,这些潮流不是武力所能统一的,“何况中国今日最有力的新意态是外患压迫之下造成的一种新民族观念,它决不容许任何头等军阀用他的武力去征服全国”。而他所说的“物质状况”,也不单指贫穷,“是说中国疆域之大,和交通不便。这都是武力统一的绝大障碍。”胡适驳斥武力统一论的另一个理由,是蒋、吴都不能(实是不愿公开)确定那个行大专制的“个人”和领导武力统一的“领袖”在当下中国的存在(尽管蒋、吴所指之人,是人所易知的,详后),所以,胡适不无狡狯地绕过这一话题(其实是绕不过去,亦详后),来阐发《政治统一的途径》。胡适“所设想的统一方法,简单说来,只是用政治制度来逐渐养成全国的向心力,来逐渐造成一种对国家‘公忠’去代替今日的‘私忠’”。显然这是要用政治制度来养成蒋廷黻所强调的“民族主义的精神”。胡适曾极力辩明蒋氏所说的“专制”不指制度而只是统一的方式,但讲统一的问题,还是要回到“制度”上来。胡适讲统一与政治制度的关系,仍然援引历史,他指出,满清所以能够维系统一的局面,“全靠制度的运用”(科举制度,任官制度等),而今日割据局面的形成,是同太平天国以后内轻外重、旧有制度变迁而逐渐造成的。尤其是辛亥革命以后,“从前所有一切维系统一的制度都崩坏了”,“我们至今还没有建立什么可以替代他们的新制度”。国民革命军北伐时期,曾建立过“以党治国”的新制度,但随后国共的分裂和国民党内部的派系分化和斗争,证明这个制度已“无法维持下去了”。“党的自身已不能统一了,如何能维系一国的统一呢?”所以,“今日必须建立一个中央与各省互相联贯的中央政府制度,方才可以有一个统一国家的起点”。关于这一“联贯”制度,胡适举出“国会”为例,以为“让各省的人到中央来参加全国的政治,这是养成各地方向心力的最有效的一步。”至此,胡适的制度统一论,似乎已说得很圆满,但在反对者来看,胡适的论说仍不免漏洞。比如,胡适说“以党治国”这一新制度的不可行,讲的只是国民党的当下状况,是就事实上言,而少理论的分析,这似乎与蒋廷黻等专从中国的现实来说民主宪政之行不通的运思路径是一致的,差异只在同样讲事实、讲国情,而侧重不一罢了。但谈到“国会”制,胡适则似又专从理想立言。因为在他看来,人民不要选举代表,可以强迫其选举,正如强迫其纳租税一样;而与其让各省的“二等军阀”在各省“捣乱”不如请他们到国会里来“大家一块捣乱”,理由是,这总比“机关枪对打”要“文明一点”。至于说曹锟贿选至少说明在曹看来国会还值四十万元,并因而“对民主宪政持乐观”态度,就更属难以使人信服的凿深之言了。

无论如何,对胡适上述二文,蒋、吴都未见直接回应。《独立》同仁间这次“建国——专制——统一”的争论,似乎画上了句号。

要而言之,由“闽变”引起的时局变化,使得《独立》关于“建国”问题(内政改革)的讨论具体化了。在拥护政府以和平改良政治的共识下,《独立》同人在如何实现国民政府的政治统一的问题上有了意见的分歧。分歧的双方,似皆无意于政治理论和价值的探讨,而直接指向现实中的政治权力格局;主张个人专制、武力统一的蒋、吴,其所谓“领袖”、“个人”虽未明言,实有所指(即指蒋介石);而强调制度作用、和平统一的胡适,其所谓“制度”的背后,同样也有“个人”的存在。胡适反对“专制”、“独裁”的这层用意,在随后的有关“无为”的讨论中,可以看得更加清楚。

四、插曲:建设与“无为”的真意

《独立》同人有关“民主与专制”的讨论,也引来了读者的议论。《独立》第88号刊发了《建国问题平议——读<独立评论>以后的意见》一文,该文作者常燕生(乃悳)也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知名人物,胡适等人的老朋友。常氏该文直接回应胡、蒋、吴等人的“建国”讨论,有一定代表性。常氏的“意见”:(一)中国怎样才能建设一个现代的国家,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建国需要统一,而在当下的中国,统一主要是政治的统一。(二)今日中国欲以专制和单纯的武力实现统一是难以成功的。其原因在于:从中外历史看,各国历代的统一都须凭借一个中心势力,而目前的国民党虽也勉强可算中心势力,但其实力实在薄弱;从中国的现实看,国际环境的复杂和民治思想的势力,都妨碍武力统一的进行。(三)以建设求统一只是一句好听的口号。就中国的建国来讲,应经过三个时期:休养时期,即胡适所谓“无为政治”的时期;小规模培植时期;大规模建设时期。但这三期建国步骤,只有在统一的中央政府之下才可见诸实行。(四)当前中国的统一途径,应当走经由类似春秋齐桓晋文会盟诸侯的盟主式政治以渐求统一的道路。具体说就是,当前的中心势力应自认是一个封建时代的“盟主”而非“天子”。他的责任是保障诸侯的势力平衡,止强暴、伐无道,立信义,同各诸侯“分治合作”;并进而“挟民意以令诸侯”,逐渐削弱军阀的权力,培植民权的基础,最终达成国家的统一。

常燕生的“平议”,被孟森概括为武力统一加无为政治。他这样理解常氏的观点:

武力必有所戴以为压人之具……君主之世以戴君为压人之物,民主之世以戴民为压人之物,能压人则武力统一完成矣。然欲戴民则必使民皆欣然称此用武力之人乃真能谅我不可告人之隐而大慰之,则除于有为之中留无为之精意以施之政治,别无其它可以戴民之事。

在孟森看来常氏所谓“尊民”、“民意”,也就是他所说的与民休息的“无为政治”。孟森对常氏观点的概括是否准确姑且不论,常氏文中对“无为政治”的提醒,却使胡适重新拾起另一个话题,这就是与孟森文同期刊载于《独立》上的《再论无为的政治》。

胡适的“再论”,首先说到他曾在《独立》第49号上发表的《从农村救济谈到无为的政治》一文。在那篇文章里,胡适将农村救济分为“积极的救济”(兴利)与“消极的救济”(除弊)两种。认为“在现时的状态之下,积极救济决不如消极救济的功效之大,兴一利则受惠者有限,而除一弊则受惠者无穷”。因而主张消极救济,建议政府从裁官、停止“建设”、裁兵、减轻捐税等事项上做起。由此消极救济,胡适指出:“此时中国所需要的是一种提倡无为的政治哲学”。即当今的中国尚不具备“有为”的客观条件,因而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有为”的政治。政府只要能维持治安(“把权力缩小到警察权”),别的建设事业可以暂时不管。延续这样的思路,《再论》一文,进一步说明了所谓“无为政治”的与民休息的目的,尤其对“停止建设”的含意予以重点说明。胡适批评近年的建设事业绝大部分是“凿孔栽须”,并举修公路为例力斥其不仅劳民伤财抑且无用。最后,胡适针对政府近日宣言的两大政策(完成剿匪工作,“以建设求统一”),提出“以裁兵求统一”的主张,认为政府在剿匪完成后,应切实计划裁兵,并望各地军事领袖将兵权交还国家,请中央实行编遣,分期裁减割据地方的军队。胡适很乐观地说:

在今日中央军力最盛的时候,在两年多的国难所造成的一点新国家观念之下,中央若以裁兵号召全国,不应该没有有力的响应。

因为这是全国人人心里所渴望,因为这是有全国人民的理智与情感作后盾的。

胡适这里所说,倒真有些类似“武力统一加无为政治”了,或者说是“挟民意以令诸侯”。

胡适《再论》一文发表后,曾一时引起较大的反响。但大多数参与讨论者的论题主要集中在是否应当停止“建设”及如何“建设”上,似乎并未搔着胡适所以倡导“无为政治”的痒处。胡适此一时期倡导的“无为政治”与其此前的一贯主张不符,如其自道,乃是“对症下药”。胡适这“对症下药”的一层用意,陶希圣略得几分。陶希圣在《无为还是有为?》一文中说:

要知道改革政治的组织与那在政治现状之下求一种较好的办法,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事情。即如胡(适之)先生,他是主张民治的政治组织的。但是现在官僚政治已经没有改革的方法了。他便在官僚政治之下求一较好的办法。反无为哲学的人尽可以提倡无为政治了。

胡适“对症下药”的再一层用意,则与他同蒋介石、汪精卫二人的关系(或者说对二人的态度)相关联,此层用意若明若暗,试稍作勾稽。

就私人关系言,胡适与汪精卫早有交往,且极具好感。南京政府成立后,胡适因“人权”问题与国民党生出龃龉,并因此与主政者蒋介石产生隔阂。而胡适在所谓“人权论争”中所要求的制定约法、保障民权,恰是1930年汪精卫等在北平召开反蒋“扩大会议”的主张之一。两相对照,自然会影响胡对蒋、汪二人的看法。“九·一八”之后,汪精卫继孙科出任行政院长,得到胡适等人的拥护和支持。当时胡适对蒋、汪合作及二人分工的意见可见于邱昌渭致胡适的两封信中。其中一札(1932年8月4日)称:

渭并非拥蒋者,不过以与汪论,恐蒋还算上乘也。蒋为兴登堡而另由文治者为政治领袖,此议甚善。但此种政制须先实现宪治,容许政党政治,方能行之。

另一札(残稿,时间或在前札稍前)亦说:

先生谓汪之能得上台,已算文治之进步,此点渭亦作如此观,但渭对汪认为非领袖材料,决不足以当今日危难之局;且汪好变,对民主政治是一Demagogue(煽动者),似无真确的认识。为现在中国计,谓惟蒋方足以支此残局,且蒋自此次上台后一切较前有进步,今日之中国与其拥虚(下缺)。

在胡适看来,汪精卫上台,代表“文治之进步”;他对军人干政、专政有着本能的反感,希望由汪来做政治领袖主持全局,而蒋则不妨学习以元帅而任总统的兴登堡,即做一个“无为”(尸位)的“虚君”。

1932年底,胡适与蒋介石在汉口晤面(胡适称此是第一次见蒋),曾送《淮南王书》一册予蒋,正是要蒋体会“无为”的深意。但此次见蒋并未得到“深谈”的机会,胡适为此很生气。此次胡蒋会见,是否影响到《从农村救济到无为政治》的成文难以断言,但送《淮南王书》却无疑是提倡“无为政治”的起点。

胡适支持和维护“汪蒋合作”的权力格局,以汪氏政府的“诤友”自居,同汪精卫保持着密切的联系。福建事变发生,“人民政府”以反蒋独裁卖国为号召,蒋廷黻先应之以“个人的大专制”,吴景超继而主张以“领袖”为中心的武力统一。蒋、吴虽都未明言其所说“个人”、“领袖”为谁,但寄希望于蒋介石之意显然易知;胡适决不承认目下中国有这样的“个人”、“领袖”,其欲盖弥彰,则寓有其对汪蒋的一贯态度的真意。继反驳“武力统一”论之后,胡适再论“无为”的政治,其用意自然有其相贯通处。对此,胡适于“再论”之后的《国府主席林森先生》一文(《独立》第91号),就颇具有针对性的暗示。该文高度赞扬林森“把国府主席的地位实行做到一个‘虚位’,而让行政院院长的地位抬高到实际行政首领的地位。”并以此与两年前蒋介石任上“党政军合为一体的国府主席的地位”相比较,而充分肯定“林主席的谦逊无为是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甚至在文章结尾处,以对“新生活运动”的讥讽,而反衬林森的言行,称林为“一个无为主义的政治家”,等等。可以说《国府主席林森先生》一文应是胡适再论无为的一个注脚。

针对胡适的再论“无为”,蒋廷黻借《大公报》星期论文专栏发表《建设的出路不可堵塞了》一文,反对因建设成绩的不良而过分批评甚而堵塞建设之路,希望“政府在剿共军事完成之后”,“大胆的努力于建设”。于是,胡适又有《建设与无为》一文(《独立》第94号)相反驳。该文自辩其所以反对建设,只是反对盲目的建设,同时又指出盲目建设之过失不在蒋氏所说的“工程师”,而在政治领袖。胡适强调“没有一个政治领袖能靠害民的建设得着人心的拥护”,似也并非无的放矢。继从“停止建设”到反对“盲目建设”的妥协之后,胡适也不得不回到“建设”,有《今日可做的建设事业》一文(见《独立》第95号),且此后不再有反对建设的言论。《独立》有关“建设与无为”的讨论乍起即落,其个中原因,或即与汪精卫致胡适一信有关。汪精卫信中说:

先生反对兴筑马路,实有深切理由,但弟因另一面观察,不得不持异议。……目前筑路,盖以国防及剿匪两理由为尤重大。江西剿匪之得以进步,一由筑路,一由碉堡,先生想有所闻。以国防而论,一二八之役,日本以军舰运兵至吴淞,迟不过三十余小时,速二十余小时可达。而我方调兵,即以江西而论,行程二十余日,因沿途与共匪斗争,滞至三十余日。今筑路完成,前之二十余日,今可以三日或四日代之。此等情节不能宣之于报纸,而只能以密函达之。然报纸为人人所共见,而密函则只能以告先生,并嘱严守秘密。政府方面宣传之不易,此其一例也。

五、余波与结论

以上已简单勾勒了《独立》有关“建国——专制——统一”及“无为”的论辩的大致经过。对于这一论辩所涉及的《独立》一派人的基本政治立场、论辩中的分歧所在及现实指向等,前文已有所指陈,以下试结合“论战”的余波再做分析和小结。

首先,“建立(设)一个现代式的民族国家”即“建国”问题,是近代以来(至少是戊戌维新以来)中国一切政治革命和社会革新运动日渐鲜明的主题。这一“建国”问题尽管囊括政治、经济、文化或内政外交等各个方面,但毫无疑问政治方面(内政)的问题则首当其冲,为重中之重。试举数例:1911年武昌起义之后,梁启超发表《新中国建设问题》的长文统筹建国大计,所议论者不过国体、政体二端;1922年陈独秀有“造国论”一文,其主张是首先以政治战争手段完成独立与统一即政治上的“造国”,然后才是经济上的“创造”,“采用国家社会主义开发实业”;1924年,孙中山提出《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作为国民党改组后的建国纲领,其重点仍在阐述“军政、训政、宪政”三期的具体内容和细则。由此数例来看《独立》的“建国”讨论:胡适以“建国”问题取代“含义不清”的现代化讨论,虽非独创,毕竟扣住了近代以来解决中国问题的主题;蒋廷黻等人将问题引向“统一”和政制(制度、体制)的讨论,恰又说明了这一问题在当时中国的具体含义。

其次,《独立》有关“建国”问题的讨论又是有着特定的背景和现实针对性的。“九一八”后日趋深重的国难以及日本有关“中国不是一个现代国家”的广泛的国际宣传,都进一步促使《独立》一派人,采取与国民党积极合作、支持以国民党为中心的中央政府的立场。正是在这个以国民党为“社会重心”即“有政府”的前提下,他们反对推翻政府的暴力革命,主张通过渐进的、自上而下的方式,来实现完成统一、建立有力的中央政府、改良政治的目标,即“先建一个国家起来”——完成“建国”的第一步。在《独立》关于“建国”问题的讨论中,这样的基本立场和基本主张乃是讨论者的共识,不容忽略。顺便可说的是,国民党南京政府建立后就一直以领导建国相标榜,至全面抗战爆发后又提出“抗战建国”的口号,而《独立》的“建国”问题讨论正在此前后之间。尽管其彼此的关联不必多做附会,但言论大端的一致,却是事实。

第三,有了以上的认识,我们或可对“建国”讨论中的分歧(民主与独裁等)有更切合实际的、而非拘泥字面的评说。如前所述,胡适在《独立》上发起“建国”问题讨论,其本意在扭转“现代化”讨论引起的“主义”之争于现实具体问题的研究。然而时事容不得独立派人从容布道,闽变的突起,遂使《独立》的话题集中于统一方式的讨论(专制、独裁抑或民主,武力统一抑或制度统一),继而又因批评“专制”、“独裁”引出了“无为”的论题。这样,意在引导舆论的“建国”讨论,最终衍为《独立》内部有关国民党南京政府如何统一全国的争论,而自称“不依傍任何党派”的《独立》中人亦不得不介入国民党内部的权力体制和派系之争。“建国”讨论如此的发展轨迹,或许与其发起者的初衷相悖,但却是既有“前因”又有“后果”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求证于《独立》中人在此前与此后的思想和言论,而知其并非偶然。其实早在《独立》创刊之初,《独立》中人就将内政改革的“希望”寄托于国民党,并形成三点共识:

1.应取消“党内无派”,使国民党自己分化成政党;2.应取消“党外无党”,使国民党以外能有政党发生;3.国民党此时的专政,是事实上不能避免的。

由此来看胡、蒋的民主与独裁之争,蒋廷黻主张个人专制,当然不合“党内有派”(在当时即“汪蒋合作”)的原则,而胡适提倡民主,其目的也不在反对国民党的“专政”,因其“是事实上不能避免的”。至于胡适的“无为政治”则是针对蒋介石“个人专制”的有为之言(见前文),但却因欲盖弥彰而连带出“建设”问题,且亦因此陷于左右支绌,不得不草草收场。“民主与独裁”之争的这层底蕴,还可从《独立》后来的几次讨论(即“民主与独裁”讨论的延续或“余波”)中得到印证。

1934年12月,胡适借汪精卫、蒋介石的一则联名通电中有“盖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之说,“顺水推船”,接连发表《中国无独裁的必要与可能》,《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数篇文章,重提“民主与独裁”的话题。但出乎意料,这次出面与胡适唱对台戏的,是《独立》的又一骨干人物丁文江,于是有新一轮的“民主与独裁”的争论。在这次争论中,胡适是旧话重说,且尤其强调其“民主政治是幼稚园政治”、“独裁政治是研究院政治”的特识;丁文江则力辩民主政治在当下中国的不可能,倡导所谓“新式独裁”;陶希圣各打五十大板,认为胡、丁之争于“理论上弄不清”,“于事实上也无益”。因为在他看来,按照军政、训政的理论,国民党政府就是独裁的政府,即使实行宪政,也是三民主义的宪政,所以“民主与独裁”之争只是“主张或反对现在诸领袖里面最有力的一位来集中军政大权”,实质上反映的是国民党内部的“政权方式之争”、“领袖制与委员制之争”。显然,处于旁观者地位的陶希圣,可谓准确地理解了“民主与独裁”之争的现实含义。

新一轮的争论持续了一个多月,最后还是胡适出面要求结束争论,并以《从民主与独裁的讨论里求得一个共同政治信仰》一文为争论做了小结。在这篇总结性文章里,胡适首先完全同意陈之迈的主张:“国内问题取决于政治而不取决于武力”,现存的带民主色彩的制度(国民党全代会,宪法草案规定的国民大会等)都是进步,应促其成功;同时又声明自己并非如陶希圣所说“以议会政治论和国民党相争”,因为依照国民党的“法源”,是迟早要走上民主宪政之路的;胡适表示国民党走向宪政“是可以得着党外关心国事的人的好意的赞助”的,反过来,领袖独裁则只能引起党内的破裂与内讧。所以,胡适提出的“共同信仰”就是:党内的人应尊重孙中山遗教和领袖的公开宣言(汪蒋通电),努力促进宪政的成功;党外的人应该明白国民党是以民主宪政为最高理想的,应当承认眼前一切“带民主色彩的制度”都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历史步骤,都值得诚意的赞助使它早日实现。既然如此,即胡适支持、认同国民党的“三民主义民主理想”,也就不得不承认和容忍如陶希圣、吴景超等人所指出的国民党独裁专制的现实。

胡适以“共同信仰”结束了新一轮“民主与独裁”的讨论,但此后在《独立》上围绕“民主”这一话题,仍时有争论。再举一例。1935年8、9月间,因传闻即将召开的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将讨论决定有关开放政权、实行宪政的问题,于是《独立》就“政制改革”这一话题,又有一次小小的讨论。这次讨论由陈之迈、钱端升两人的文章发起。陈、钱二人都反对开放党禁,结束训政,而主张加强国民党内的团结,改革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的组织体制。所不同者在于,陈之迈主张“党内有派”,通过在国民党内实行民主政治,以达成党内的团结;钱端升则认为党内各派应在一个最高领袖(蒋介石)之下团结起来。陈、钱二文得到萧公权(君衡)的积极响应,但在具体主张上,萧更倾向于钱,即认为党内不团结的病源不在缺乏民治而在缺乏纪律,因此,“整顿党务的途径,似应于逐渐实现严密的纪律、培养中枢之威信二事上求之”。

针对陈、钱等人的主张,胡适发表《政制改革的大路》一文,提出反对意见。胡适认为,目前没有任何政党能取代国民党或同国民党抗衡,这正是不妨开放政权的绝好理由,而非可以不开党禁的原因;因为抛弃党治,实行宪政,“名义是正的,人心是顺的”,将使国民党的政权基础更稳固。对于团结问题,胡适指出:今日需要团结的是全国的人心,而非“三五个不合作的老头子”,近年的历史教训是全国人心容易收拾,党内团结则很难;党内的不合作者所争在私利私怨,又往往不敢公然承认,“总要借几个大名目大口号来做遮掩”(抗日、自由等),所以实行宪政有利团结全国人心,孤立不合作的党内派系,且开放党禁后,不合作者尽可另组政党,党内的不团结不合作也就“不了而自了”。胡适在文章中还重点讨论了领袖问题,胡适说:“我们此时需要一个伟大的领袖来领导解救国难,但是这个领袖必须是一国的领袖,而不是一党一派的领袖”,这个领袖在今日就是蒋介石,这是公认的事实;胡适在赞扬蒋的同时,又指出他最大的缺点在于“爱干涉到他的职权以外的事”,因而重提“无为”的话题。他希望蒋介石一面做全国最高领袖,“处尊位者如尸”,一面做最高军事长官,“守官者如祝宰”,并认为“这三年来,蒋先生的声望的增高、毁谤的减少”,很大原因在于他让出国民政府主席和行政院,这正是“蒋汪合作的大功效”。至此,则所谓“专制”、“民主”及“无为”等与“蒋汪合作”的暗中关联,终于浮出水面。综观这次“政制”讨论,胡适的意见显然比陈、钱等人“高明”,而国民党四六全会及随后召开的国民党五大有关结束训政,开放政权这一问题的决议,也的确与胡适的意见是一致的。但这次讨论的内容,似乎也能表明:由“诤臣”、“诤友”走向“帮忙”乃至“帮闲”的路并不那么遥远;而所谓“不依傍任何党派”的“独立”精神,要在现实中践行也并不容易。

当新一轮的“民主与独裁”的讨论热烈进行时,蒋廷黻正在赴苏俄与欧洲考察的途中。胡适曾希望蒋氏能通过考察,思考、修正其“专制”的观点,但结果却未免失望。蒋氏回国后,很快接受蒋介石的邀请进入南京政府,随后在行政院政务处长任上所作的《中国近代化的问题》一文,或可集中代表其“思考”后的基本观点。这次他又回到了“现代化”问题,但已回避了胡适所讨厌的“主义”;仍旧是征引历史,视角已从西洋转向了所谓后发型近代化的国家(中、俄、日、土)。蒋氏这篇文章反映他对中国近代历史和中国现实政治的通贯认识和主张,可称史论与政论结合的典范,或也可作为《独立》有关“建国”与“统一”,亦即“民主与独裁”讨论的另一种(不同于胡适的)总结。摘要如下:

(1)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全世界的文化发展似乎有共同的趋势,大战后已失去了共同的方向。然而无论何种“主义”,对自然科学及机械工业都无异议,所以,所谓近代化就是科学化和机械化,中国的近代化即中国必须科学化及机械化。

(2)这种科学机械文化发源于欧洲西部,近代史就是这种文化的发展史。“能利用这种文化来生产,来防守国土者就生存;不能者便灭亡,这是近代史中的铁律,没有一个民族能违犯的”。

(3)欧西以外的国家接受科学机械文化的过程,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接受愈早愈便宜,愈迟愈吃亏。“在同治光绪年间——十九世纪的后四十年——远东历史的最重要事实是中日两国近代化竞争。在那个竞争中得胜者一切都得胜了,失败者一切都失败了。”其二,科学机械文化从欧西向外发展的区域有两种:西欧人直接移民的地区,西欧人不能直接移民的地区。前者的近代化,其经验无可借镜,后者的近代化经验,则不能也不应忽视。

(4)比较中国、日本、俄国、土耳其的近代化过程,其经验有共同点:四国近代化都是自上而下的,如“中国近代化的发起人是同治年间的权贵,在内恭亲王奕訢和大学士文祥,在外长江的督抚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四国的近代化常常是违反民意的。既然如此,“改革的推动不能不赖政权的集中。从这四国近代化的过程,我们可以得着一个共同结论:政权愈集中的国家,其推行近代化的成绩愈好。”

(5)“民国以来,我们一面想要接受近代的科学和机械,一面又因内战把国家割裂了,政权分散了,所以国运反而在革命以后遭更严重的打击。自国府定都南京以后,我们才慢慢地从艰难困苦之中建设了近代化的最低限度的基础,那就是说,政权慢慢地统一了。我们不必讳言,这种统一还有不健全的地方,还有待我们努力和牺牲来完成的地方。但是近代化的问题关系民族的前途太大了。无论牺牲多大,我们不可顾惜。不近代化,我们这民族是不能继续生存的。不统一,我们的近代化就不能进行,统一而政权不集中,或集中而运用不大胆,不猛烈,则近代化虽进行而不能快。那么,我们落伍的途距就不能追上了。”

最后,从“民主与独裁”论战的历史考察,或许也能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对于过往的政论,若不深入其语境,考察其底蕴,而仅从其字面的意义甚而寻章摘句地被后来的史学家所引来发作史论,或被政论家引为议论的史据,是难免厚诬前人之讥的。而这种现象却真正是屡见不鲜。

三改于2008年7月4日

(原载《清华大学学报》201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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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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