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6月2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嘉兴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被罚款125万元 。
同时,沈佳(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翁铮远(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独山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陈春燕(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林埭支行行长)、曹凯健(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黄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华佳磊(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娜燕(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当湖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因贷款管理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嘉金罚决字〔2025〕3号 | 贷款管理不到位,发放用途不合规的流动资金贷款 | 罚款125万元 | 嘉兴金融监管分局 |
2 | 沈佳(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 警告 | |||
3 | 翁铮远(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山港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 警告 | |||
4 | 陈春燕(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埭支行行长) | 警告 | |||
5 | 曹凯健(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 警告 | |||
6 | 华佳磊(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 警告 | |||
7 | 李娜燕(时任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湖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 警告 |
更新时间: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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