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0日,绝味食品(603517)披露《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营业收入1,500,837,030.62元,同比减少11.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981,510.73,同比减少27.29%。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适格投资者范围:在2024年8月16日收盘前买入绝味食品(603517)股票,并在2024年8月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队伍。(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此外,法胜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上海电气、瑞斯康达、中信国安、腾信股份、中润资源、亿阳信通、天夏智慧、科林环保、天奇股份、胜利精密、凯迪生态、四环生物、獐子岛、美丽生态、抚顺特钢、航天通信、华仪电气、天顺股份、美晨科技、皇氏集团、建艺集团、东旭蓝天、创意信息等案件。
更新时间: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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